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繼父性侵繼女判無罪 按摩棒成證據改判8年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小時前 • 發布於 20小時前 •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繼父性侵繼女 一審2罪判無罪 按摩棒成證據改判8年(pIXABAY)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一名男子涉嫌3度性侵未成年繼女,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其中1罪成立、判刑4年6月,另2罪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定2罪均有罪,改判5年及5年2月,3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犯案使用的電動按摩棒。

判決指出,男子與少女為繼父、繼女關係,少女案發時14歲以上、未滿18歲。男子明知少女未成年,仍於113年8月至114年3月間,在台中市豐原區住處先後3度對少女強制性交。

第一次發生在113年8月,男子將少女叫進房間,以兇惡語氣要求她幫忙,並強行壓住少女頭部,迫使她替自己口交。少女因過去曾遭男子威脅、毆打,心生恐懼而不敢反抗。一審認定犯行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高院審理後維持原判。第二次性侵發生在同年9月後,少女指稱男子強行脫去她的衣褲,撫摸胸部、下體,並使用電動按摩棒及陰莖侵入陰道。男子否認犯行,一審認為主要依據少女單一指述,判決無罪。

檢方上訴後,高院重新調查發現,警方曾在男子房間查扣一組電動按摩棒,購買紀錄顯示男子在113年8月1日購買,男子妻子、少女母親也證稱自己未曾使用。高院認為,少女指述的犯罪細節與查扣物品及購買紀錄相互吻合,足以作為補強證據,因此認定第二次犯行成立,改判有期徒刑5年,並沒收電動按摩棒。

第三次則發生在114年3月23日晚間。少女為蒐集遭繼父性侵的證據,事前曾透過LINE向同學及生父表示當晚可能再遭性侵,並計畫留下保險套及精子作為證據。當晚男子將少女拉進房間、壓倒在床上性交,過程中還抓住少女脖子及大腿,造成頸部及右大腿抓傷。男子辯稱少女是為了蒐證而主動與他發生性行為,且沒有激烈反抗。不過高院認為,少女事前已表明自己是為了蒐證而「犧牲自己」,並非出於性自主意願,加上男子抓住其脖子、大腿造成傷勢,因此不能認定為合意性交,改判有期徒刑5年2月。

高院另審酌少女案發後出現睡眠中斷、頭痛、情緒起伏、記憶混亂、自我傷害及自殺念頭等創傷反應,認為心理諮商資料也可作為少女遭受性侵害指述的補強證據。法院認為,被告身為少女繼父,原本負有照護、保護及教導責任,卻利用家庭關係滿足自身性慾,對少女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加上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少女和解賠償,因此量處較重刑度。3罪合併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87歲沈富雄重摔滿臉血! 罕見「腎臟移植特有摔法」

壹蘋新聞網
02

蔣萬安長子擁美籍仍獲公費赴美交換 北市教育局:往年也有雙重國籍

華視新聞
03

獨家/勇消救人殉職!泛舟成員遭起底「教練級身分」

三立新聞網
04

校地占豪宅1/校舍越界敗訴狠砍租金95% 住戶怒控惡霸

CTWANT
05

救泛舟客殉職!消防員死因出爐 老母掩面淚崩:到靈前看看我兒子為你們犧牲

鏡週刊
06

國道自撞沒事!駕駛走出車內 摔20米橋下亡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