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拋中火燃煤1、2號機提前至10月拆除 經濟部明開會討論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9日)表示,台中電廠增氣減煤規劃得要「拆1、增1」,須取得經濟部拆煤許可後,再以附件、補件方式向市府申請,市府才會同意發放燃氣機組執照。台電回應表示從未承諾要拆6部燃煤機組,今年10月將啟動既有燃煤1、2號機拆除工程,承諾不變,並以實際行動兌現承諾。經濟部則表示已發出開會通知,將於明天(10日)會議針對台中電廠既有1號及2號燃煤機組拆除進行討論,希望中市府及相關單位同意,將原定12月的拆除時程提早至10月進行。
經濟部強調,增氣減煤為經濟部及台中市政府雙方共識,希望明天會議順利,獲得各界支持。
台電指出,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始終以「空污防制」、「增氣減煤」、「以氣換煤」三階段積極推動台中電廠減污及無煤化目標。2018年台中電廠推動一期新燃氣機組更新計畫,環評初審原規劃一期燃氣機組上線後,將4部既有燃煤機組轉備用機組,2021年在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與台中市政府協調下,改為拆除燃煤1、2號機組及1根煙囪,燃煤3、4號機轉備用,當時尚未提出二期計畫。
至於二期計畫,台電表示,已在2024年環評初審會議上承諾,於2031年至2034年間4部新燃氣機組陸續上線,屆時將逐步啟動拆除燃煤3、4號機,5至10號機逐年轉緊急備用機組,而緊備機組如其名,啟動有相當嚴格的限制,台電一定會恪守環保法規與一貫承諾。
台電指出,總計中火既有10部燃煤機組將有4部除役拆除,6部轉為緊急備用,僅於國安、天災等緊急狀況使用,全年測試所需的總用煤量不到10萬噸,低於目前用煤量1%。
台電強調,目前拆除規劃皆符合環評承諾,且具有規劃上的一致性,從未承諾拆除6部燃煤機組,未來將持續推動以氣換煤,在兼顧穩定供電及空品改善下,按照既定規畫務實兌現減煤承諾。
台電指出,隨著台中市產業與城市蓬勃發展,整體用電需求持續成長,預估2035年新增用電將上看400萬瓩。市府也深知穩定供電的重要性,2021年中市府環保局新聞稿也說明「中火『增燃氣、減燃煤』合情合理」。
台電表示,「以氣換煤」是兼顧台中地區經濟發展與改善空氣品質的最佳解方,也是中央、地方的共識,期盼台中市政府全力支持電力建設,共同穩定區域供電,打造環保永續城市。(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