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年衝1.5萬棟!節稅神操作以為賺到… 過戶前必知3大地雷
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6千萬台南診所店面「夫妻贈與」一事,讓夫妻間的財產過戶話題再度引發社會熱議。
事實上,將房產贈與另一半不僅是愛的表現,更是許多家庭常見的財務與節稅規劃。然而,這究竟是完美的節稅策略,還是一場可能在日後反悔的「豪賭」?
夫妻贈與占比逐年攀升 每2.33件就有1件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顯示,近5年來夫妻贈與數量占整體贈與移轉棟數的比例有逐年攀升的趨勢。2022年占比已逼近40%,去年更是拉高至43%,意味著每2.33件贈與移轉中,就有1件是夫妻贈與。
從數量來看,去年全台贈與移轉棟數近3.69萬棟,其中夫妻贈與就占了近1.59萬棟,創下有統計以來的歷史新高紀錄。
若進一步觀察六都狀況,新北市在2022至2025年間,每年夫妻贈與件數皆突破3千件,居全台之冠;桃園市則連續3年占比超過5成;台南市近年也呈現成長趨勢;相對而言,高雄市的夫妻贈與比例則是六都最低。
夫妻贈與數量屢創新高,最大誘因在於「節稅」,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無論金額多大皆免徵贈與稅。
此外,透過夫妻贈與,還能讓名下無房產的配偶重新適用10%的「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並回溯合併計算持有期間以降低房地合一稅。
「免稅」不代表「免費」 過戶前必留意的3大重點
然而,節稅紅利背後,卻隱藏著不可忽視的法律與財務風險,夫妻之間贈與房產,最大的問題從來不是能不能過戶,而是過戶之後衍生的問題。在決定將房產送給另一半前,務必留意以下3大重點:
第一、 算清楚所有的稅務成本:
「免贈與稅」不等於「整筆房產過戶免稅」。房屋本身在移轉時仍會產生契稅等成本;而土地部分,雖然夫妻互贈可申請「暫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這只是將稅金「延後」到未來移轉給第三人時才計算,並非真正的免稅。
第二、 想清楚所有權的歸屬:
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夫妻若採法定財產制,離婚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分配。
這意味著,婚內無償贈與給配偶的房產,在法律上已成為對方的個人財產,若日後婚姻走到盡頭,原屋主無法單憑「我們離婚了」就要求把房子要回來。
第三、 確認贈與的最終目的:
房子過戶的那一天,改變的不只是權狀上的名字,更直接改變了夫妻雙方面對離婚、債務及遺產分配時的法律地位。如果僅僅是因為一時的節稅考量,或是抱持「夫妻一家人,房子放誰那都一樣」的心態,建議三思而後行。
對於一般家庭而言,高價不動產的移轉影響深遠,在計算能省下多少稅金之前,或許更應該先自問:「如果有一天婚姻走到盡頭,我還願意把這間房送給他嗎?」如果答案不是百分之百肯定,這筆贈與規劃就值得再多加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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