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尪新婚33天就出軌 孕妻網路肉搜自逮小三驚揭:我是有證小三
八點檔劇情真實上演!高雄羅姓女子與翁姓男子新婚僅33天,就察覺翁男疑似出軌,她透過網路肉搜找到黃女位於南高雄住處,驚見丈夫竟與黃女同居,且兩人竟已交往長達7年,讓她大為崩潰,一狀告上法院向黃女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本案始作俑者應該是藉資訊優勢、不尊重婚姻而腳踏兩條船的翁男,羅黃兩女同遭翁男情感背叛都很痛苦,最後判黃女僅需賠償15萬元。可上訴。
羅女提告指出,她與翁男於2022年3月31日步入禮堂,目前育有一子,但婚後她卻發現翁男竟在新婚僅33天時,就在南高雄與黃姓女子共築愛巢。羅女表示,黃女明明知道翁男已婚,卻仍自同年5月3日起至7月16日間與翁男同居,宛如事實上的夫妻,徹底破壞她的婚姻生活圓滿,還害得她在今年與翁男離婚,應賠償200萬元慰撫金。
黃女則抗辯,她是翁男結婚前交往同居7年的正牌女友,2022年她偶然發現翁男疑似出軌,質問時,翁男僅坦承與羅女發生一夜情,後來此事就翻篇了,她完全不知道男友與羅女已經登記結婚。
黃女說,直至2022年5月3、4日間,羅女找上她出面對質,她才知道男友竟然已經跟羅女結婚一個多月。她知情後即要求與翁男分手,並自5月初起就搬離同居處,並無故意及過失侵害羅女配偶權。
但法院根據羅女提供的LINE對話紀錄,顯示黃女於同年5月4日曾提到「這樣就好吧!我也只知道妳住北高;我應該也沒辦法留在這裡了」等,且在羅女進一步問她與翁男是否每天同居時,黃女斬釘截鐵稱:「對!他現在也在旁邊」,且強調與羅女連繫最重要理由是討論小孩可否墮胎,並貼上人工流產網頁連結給羅女,稱她知道翁男對「那張紙、登記」根本不在意,甚而指責羅女既然不信任翁男,為何還要結婚等。
此外,法院也勘驗羅女提供的大樓電梯監視畫面,證實翁男與黃女曾在5月至7月間頻繁一起進出該大廈,認定黃女確有侵害配偶權情事。
但法官考量兩造學經歷、經濟狀況,發現羅女是年收入約276萬的高薪白領,黃女開工作室每月收入則僅約3萬至4萬元,且翁男才是不尊重婚姻周旋兩女的「始作俑者」,判決黃女僅需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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