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出國注意!「這類保養品」要申報 違者最高罰100萬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5年11月14日13:05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4日13:05

隨著疫情結束,國際旅遊熱潮回溫,許多民眾出國時會購買各式伴手禮,包括化妝品與保養品。不過,衛福部食藥署近期提醒,若所購產品為玻璃安瓶(安瓿)包裝,攜帶入境前需事先申請核准,且僅限個人自用,禁止販售。違規者將面臨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食藥署指出,無論是親自攜帶還是郵寄回國,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妝品都只能供個人使用,不得轉售或提供他人。在個人自用規範方面,食藥署提出明確限制:錠狀或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得超過36瓶,其他一般食品價值不得超過1000美元(約新台幣3.1萬)、重量在6公斤以內。

藥品部分,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總量36瓶,處方藥若未攜帶醫師處方,僅能帶2個月用量,持處方者不得超過處方合理用量且上限6個月。管制藥品則必須附醫師證明,且不可透過郵寄寄回台灣。

財政部關務署詳細說明,玻璃安瓶化妝品屬「需核准輸入」的特殊品項,旅客必須填寫「化妝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並檢附資料,由食藥署核准後才能攜帶入境。旅客入境時需主動至紅線檯申報,海關將依核准數量辦理查驗及徵稅或免稅放行,若申請尚未完成,海關可暫時代為寄存,旅客須於入境翌日起一個月內辦理提領手續,必要時可申請延長一個月。

此外,依免稅規定,個人攜帶自用家用物品,總價值在新台幣3萬5千元以下可免稅,超過部分需依規徵稅。食藥署提醒民眾,若民眾違反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處分,切勿心存僥倖。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食安問題引關注

連假過後,全台接連爆發食安問題,引發各界議論與關注

生活圖解懶人包

圖解健康
屈公病由蚊子傳染 發燒/皮疹/關節劇痛折磨人

LINE TODAY

圖解生活
雨天輕鬆晾乾衣物 掌握2關鍵

LINE TODAY

圖解新制
育嬰保險更完善 6種免費癌篩 生育普發10萬

LINE TODAY

圖解小知識
2分鐘裝好棉被套 四字訣 翻/捲/翻/整

LINE TODAY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