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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助理費同案被告全獲輕判 公衛文判3月、兔姐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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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12月16日06:42 • 發布於 2025年12月16日06:37 • 上報快訊/陳安利
被稱為「公衛文」的助理王郁文,二審改判輕刑。(資料照/王侑聖攝)

高虹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案,相關被告二審結果於今天(16日)出爐,高等法院全數改判輕刑,引發外界關注。其中,曾被稱為「公衛文」的王郁文,一審因認定貪污466元遭判刑2年、緩刑5年,二審改以「偽造文書罪」論處,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前行政主任助理、綽號「兔姐」的黃惠玟,也在二審中獲得減刑。

王郁文於2010年被網友選為「台大13妹」,就讀台大公共衛生學系期間以「公衛文」稱號受到關注,畢業後,她曾短暫投入模特兒與演藝圈,之後於2020年當選民眾黨黨代表,並在協助網紅吳達偉助選立委期間認識高虹安,高虹安當選不分區立委後,王郁文進入立法院擔任其助理,並以筆名「水母」協助經營臉書。助理費爭議爆發後,她遭檢方起訴,一審被認定貪污466元。

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去年首度開庭,王郁文受訪時表示,「大家對466元被判兩年,是怎麼想的?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她也感謝外界關心,直言「有大家支持,我會好好活下去」。高院今(二審)宣判,最終改判為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

同案其他被告亦陸續獲得改判。陳奐宇一審判刑1年、緩刑3年,二審改判2月、緩刑2年;黃惠玟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二審改判4月、緩刑2年,她在審理中曾表示,高虹安將責任推給她與陳奐宇,認為高虹安欠兩人一個道歉。另名助理陳昱愷,一、二審皆判無罪。隨著二審結果出爐,高虹安助理費案的司法爭議再度成為輿論焦點。(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李濠仲專欄:你欣賞的年輕人是「公衛文」還是羅普斯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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