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快篩揪毒駕...新制上線有風險?基層警憂「一口誤判」惹爭議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11月29日15:22 • 發布於 2025年11月29日23:00 • 施書瑜
高雄市刑警大隊。施書瑜攝

警政署20日啟用毒品唾液快篩,全台已查獲多起疑涉毒駕案件。快篩可在數分鐘內檢測多種毒品,被視為打擊毒駕新工具,但因屬初驗,判讀仍可能出現誤差,引發討論。警方表示,快篩結果僅作行政依據,刑責仍以尿液或血液鑑定為準;不過基層警憂心,僅依快篩結果管束駕駛,仍有誤判及程序爭議風險。

新制上路後,「拒測」成為外界關注焦點。依規定,駕駛若拒絕接受唾液快篩,可處高額罰鍰,並吊銷駕照及吊扣牌照2年;雖具嚇阻效果,但如何比照酒測建立明確標準,避免執法爭議,制度仍需持續檢討與完善。

由於快篩屬初驗工具,若駕駛因快篩陽性遭行政處分,事後卻證明未施用毒品,如何保障權益及救濟也是重點;法界人士指出,從攔停理由、行為觀察到快篩操作,只要任一程序出現瑕疵,都可能削弱證據能力,甚至影響案件結果。

基層員警私下透露,實際執行與制度原本設計間存有落差。有些單位怕案件數「不好看」,即便現場沒有發現毒品,也沒有明顯毒駕徵兆,仍會要求駕駛「自願驗尿」或進行觀察,再以尿檢結果判定是否涉及毒駕。

部分員警指出,若快篩結果缺乏後續鑑定支持,可能影響執法正當性並增加誤判風險,若在績效壓力下,也可能淪為統計工具,日後若證實誤判,還可能被提告,所有風險全落在第一線員警身上。

警方表示,啟動毒駕調查須具備客觀理由,例如行車速度忽快忽慢、偏離車道,或駕駛出現精神恍惚、反應遲緩等異常行為;若車內發現疑似毒品或吸食器,也可作為攔查依據,執法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影,以確保程序正當。

進入快篩程序後,員警會先觀察駕駛的平衡、步態與反應,再由駕駛自願簽署同意書提供唾液採樣。若篩驗呈陽性,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開罰並移置車輛,並經當事人同意或檢察官許可後採集尿液或血液進行正式鑑定。

警方強調,僅在鑑定陽性時,才能依《刑法》第185條之3追究刑事責任。唾液快篩只是輔助工具,主要用於強化現場判斷,並非直接認定犯罪;執法時,全程開啟密錄器錄音錄影,程序合法與證據完整仍是關鍵。

珍惜生命,向毒品說不!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談話全文/賴清德執政兩周年 宣布千億中小微企業升級計畫、0到18歲月領5千

鏡報
02

台南診所清潔婦「貨梯斷頭」身首異處慘死 女兒韓國旅遊中接媽死訊崩潰

三立新聞網
03

香菇牆!小三通中國非法入境「零食山」 堆滿金門海關辦公室

自由電子報
04

騎車鬼切…害母載3歲童慘摔!他被逮無照「暴走摔安全帽」離譜畫面曝

三立新聞網
05

台南南區驚見「神秘送錢哥」沿街塞信箱 里長急喊不是我發的

中華日報
06

柯文哲涉貪重判17年!北院出手防逃 繼續延長境管、戴電子腳環8月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