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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學生扮假律師 四處受委任訴訟品質不佳遭揭穿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5月15日06:07 • 發布於 2021年05月15日05:32

高雄劉姓男子就讀某私立大學法律系,但不具律師資格卻私下偷接案,數度對外謊稱自己是執業律師,可代處理刑、民事官司,並接受桃園邵姓男子委任收取13萬元費用,因訴訟品質不佳才遭戳破,檢方發現他曾假冒律師被判刑,這次再以同樣手法行騙,偵結從重依詐欺罪嫌起訴。

檢調查,劉男(31歲)2017年仍在某私立大學就讀法律系期間,經朋友介紹1名邵姓男子涉及過失致死案件,需要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但他明明沒有律師資格,卻在同年7月29日向邵謊稱自己是執業律師,可以代為處理相關程序。

邵信以為真,答應用9萬元委任劉處理刑事案件,由劉代寫答辯狀向檢方遞狀;隔年8月因邵接獲桃園市警察局開立的違反道交條例通知單,他再詢問劉男該如何處理,劉再佯稱可以代向監理單位申覆,並要求3萬元費用。

直到2017年底,邵男因認官司打的不順利,懷疑劉男有異狀,一查才發現他根本不具律師資格,這才驚覺上當受騙;檢方訊時,劉坦承未具律師資格卻替邵寫答辯狀,前後收受13萬元費用,邵男則指證歷歷,也提出雙方對話、匯款紀錄佐證。

而根據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劉確實沒有合法登記,且他2017年間也利用類似手法,在網路上向黃姓女子、蔡姓男子攀談,同樣謊稱自己是律師可代為處理刑、民事案件,向2人詐得數萬元,各被依詐欺罪判刑5月、8月。

檢方認為,劉男非律師,代被害人撰寫刑事答辯狀等,詐得13萬元,同時涉犯詐欺取財、律師法等罪嫌,因2罪想像競合,偵結從重依詐欺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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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就讀法律系期間扮假律師接案詐財,檢方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他。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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