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 高雄地院明宣判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的2014年7月31日高雄氣爆事件,李長榮化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前高雄市政府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等12人,案發後遭高雄地檢署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高雄地院一審,歷時3年多,將在明天上午宣判。
2014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凱旋和三多路等處,因李長榮化工公司管線炳稀外洩引發大爆炸,造成32人死亡、300多人輕重傷,數十棟民房毀損,其中包括多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為高市歷來最慘的公安意外。
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在同年12月就起訴的被告分別為:李長榮化工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洲、操作領班李瑞麟、分散控制台操作員黃進銘、值班組偵長蔡永堅、製粉課長沈銘修、華運領班黃建發、操作員洪光林、工程師陳佳亨、前高雄市政府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監工邱炳文、初驗人員楊宗仁等12人。
另外,已轉任總統府秘書長的前市市長陳菊、前副市長劉世芳(現任立委)、消防局長陳虹龍、前環保局長陳金德(現任宜蘭代理市長)、前勞工局長鍾孔炤等5人挨告涉嫌瀆職罪,則都獲檢方不起訴。
不過,高雄市政府挨告國賠的7件官司,市府統統敗訴。
這起高市歷來傷亡最慘重的公安意外,高雄地院歷時3年多的審理,確定將在明天上午宣判,備受各界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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