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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監看歷代出土文物 就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試掘說明

勁報

更新於 2019年04月02日17:39 • 發布於 2019年04月02日17:38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赤崁文化園區長久以來為臺南府城舊城核心,其重要性及敏感程度顯而易見,也為市民共同所認知;緣此,文化局在進行園區改造規劃案前,文資處已先執行「赤崁文化園區規劃案範圍內遺構調查計畫」(2015)及「原普羅民遮城東北稜堡遺構試掘計畫」(2017),對範圍內可能涉及的文化層與遺構完成初步瞭解;此外,為進一步保護潛在歷史遺跡,自去(2018)年度起分別辦理施工監看作業及試掘計畫,發現多處史前乃迄日治等多時期之遺構及文物。

「赤崁文化園區施工監看計畫」(2018-19)主要針對改造工程第1、2期的開挖範圍(即原成功國小校地範圍)執行施工監看作業,到目前為止共發現2處疑似清領時期結構物及鋪面、4處疑為日治時期明治公學校遺構及3處史前文化層。臺南市政府文資處表示,其中清領及日治時期遺構經研議後,將在原設計內進行局部最大化之保存,其保存方式及方案則將俟遺構與歷史圖資及設計圖資,進行高程及範圍之套疊後,再做進一步討論;惟此範圍內之史前文化層,則因較不明顯且遺物零星,後續將再安排現勘確認後續處理措施。

文資處說明,由上開監看計畫及相關歷史圖資套疊結果可知,近日報載指稱目前在成功國小發見之遺構,應為縣署遺構而非明治公學校遺構一事,相當有待商榷。

文資處指出,縣署位址與明治公學校確有部分重疊,但目前出土的遺構磚材尺寸約22 x11x6公分,已經是接近現代標準磚的規格,專業考古團隊及參與現勘的專家學者皆判斷其屬日治時期磚材;且經比較2015年於成功國小試掘發見之清代臺灣縣署遺構,其磚材厚度多介於3.5~3.8公分,兩者顯屬不同時期材料。文資處強調,施工監看過程如發見歷史時期遺構或史前文化層,文資處皆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接獲通報後即邀集建築、結構、考古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現勘,判斷有據;目前所發見之明治公學校遺構,不能以縣署遺構來張冠李戴,必須特別說明。

另外,「赤崁文化園區試掘計畫」(2019-)係針對改造工程第3期規劃設計範圍內(本市國定古蹟赤崁樓定著土地範圍)進行可能涉及遺構及文化層之調查,初步發現清領時期民居遺構、荷據時期普羅民遮城遺構及日治時期水溝構造物,並刻正執行相關拓坑計畫,期能對上開遺構的構造、範圍作進一步之釐清後,再納入規劃設計中一併考量;惟日治時期水溝構造物,經初步評估後,認為其可能為當時之排水構造物,因其量體不大,並將影響荷據時期普羅民遮城遺構之調查與判讀,爰經3D掃描並詳實紀錄後予以移除。

文資處指出,從以上說明可知,針對赤崁文化園區內的歷史遺跡與遺構在園區改造期間的保存維護,文資處一直都抱持最審慎嚴謹的態度,任何出土的文化層、遺跡及遺構,都是園區改造後珍貴的歷史資產及最好的教育素材,故必依照《文資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以確保具價值之標的獲得必要的保存。

文資處強調,竭誠歡迎有意瞭解的文史人士申請進入調查現場,惟因現場目前為工區範圍,屆時仍須請配合遵守勞動部所訂定之各項工地安全守則,以維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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