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陳文維撤職停用1年 遭栽贓買票張麗善回應了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調查局調查官陳文維被控2022年間偵辦雲林縣議員候選人蔡咏鍀案時,教唆被告作偽證,栽贓張麗善涉嫌買票,雲林地檢署去年7月依教唆偽證、洩密起訴;法務部認為陳文維有違失行政,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日前判決陳文維撤職、停止任用1年。對此,雲林縣長張麗善說,司法迫害的疑慮並非空穴來風,調查局應向大眾交代。
張麗善指出,事件發生於她競選連任縣長期間,顯示司法迫害疑慮並非空穴來風。一名基層調查官竟膽敢違法構陷在野政治人物,背後是否有「政治黑手」介入,調查局應向社會大眾清楚交代。
張麗善認為,近來民進黨政府頻繁動用檢調司法工具對付在野陣營,從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多位在野黨縣市長,到近期國民黨地方黨部遭大規模搜索,雖案情各有不同,卻一致顯示「逢非綠就嚴辦」的趨勢,令人憂心。司法應不分顏色,不容政治力介入與污染。
張麗善呼籲,檢調機關應恪守中立立場,杜絕羅織罪名、枉法濫權的情事,成為人民信賴的最後一道正義防線。
懲戒法院判決文判決指出,陳文維現為調查局兩岸情勢研析處調查官,他在2022年7月任職雲林縣調查站期間,主動發掘雲林縣議員候選人蔡咏鍀涉嫌賄選,得知北港鎮長候選人蕭美文也涉賄選遭另案調查,被查扣一批茶葉。
陳文維明知蕭美文的茶葉贈送人並非張麗善或蔡咏鍀,卻利用借訊蕭美文服務處林姓主任與蕭美文的蕭姓姪子時,教唆林、蕭的姪子2人作偽證,咬張麗善、蔡咏鍀為了選舉而想送茶葉給選民。
另外,陳文維也請蕭美文協助勸說姪子協助偵訊,為了取信蕭美文,向蕭及其二名團隊成員透漏他監聽取得的資料,並提供林姓主任的調查筆錄給,涉犯刑法洩密、教唆偽證罪,雲檢去年7月30日起訴陳男。
法務部調查後認為陳男違失情節重大,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定,陳男確有違失,其行為已影響公務員形象,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務的尊重與信賴,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為維護公務紀律,有懲戒的必要。
合議庭認為,陳文維違失的事證明確,嚴重傷害機關和人民對調查局公正、客觀執行職務的信賴及司法威信,並影響國家司法權的正確行使,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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