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風景特定區「禁放煙火」明年上路 違者最高罰100萬
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日月潭為國內外旅客喜愛景點之一,交通部觀光署表示,近年有民眾或團體燃放爆竹煙火等失序行為,預告訂定「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禁止燃放爆竹煙火事項草案」,違者可處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最快明年3月中公告。
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指出,鑑於近年日月潭國家風景特定區範圍內場域,有民眾、當地住民或團體燃放爆竹煙火等失序行為,另有民眾反映某些宮廟神明遶境祈福活動,在碼頭觀景平台及步道上燃放鞭炮,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為防範該行為造成破壞生態及危害公共安全,經過評估決定予以公告禁止。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表示,此次草案明定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內轄管的公有碼頭、觀景平台、自行車道及步道,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行為,違者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處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此次草案規範範圍包括水社營運碼頭、玄光營運碼頭、伊達邵營運碼頭、南邊湖預備碼頭、朝霧碼頭、向山眺望平台、九龍口景觀平台、年梯觀景台、松柏嶺觀景台、土亭仔觀景台及玄光碼頭觀景台、水社向山自行車道、涵碧半島自行車道、水社-朝霧-文物廟自行車道、大竹湖步道、水蛙頭-伊達邵自行車道、南邊湖步道、向山-月潭自行車道等設施。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長柯建興表示,該草案預計公告至2月14日,如預告期內無其他民眾反映意見,將立即陳署簽公告實施,因適逢春節連假,最快預計3月中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