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工程師沈迷夾娃娃「玩偶堆滿屋」 家暴妻女慘被離婚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月薪20萬的竹科工程師沉迷夾娃娃機,家中堆滿玩偶、環境雜亂不堪,甚至投資成為「機台主」,情緒失控對妻女家暴,疏於跟2名女兒互動。妻子斷然訴請離婚,法官認定這對怨偶的婚姻破綻已無法回復,判准離婚。
遭受家暴的妻子(化名:小玉)說,跟丈夫(化名:志明)在2011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女兒(就讀小學),小玉婚後工作為業務銷售員,月薪約新臺幣4至5萬元,志明則是竹科工程師,月薪約20萬元,兩造婚後生活原稱平順,但自從小女兒出生後,志明藉口工作壓力大,雙方分房超過10年,也無正常性生活。
小玉指控,丈夫從2019年起就沉迷夾娃娃機,甚至投資店家成機台主,置家庭生活於不顧,女兒的生活和教養均由她獨自負責照顧,更惱人的是將夾娃娃的物品堆滿家中客廳、廚房,造成住家環境雜亂不堪。
她說,丈夫早自2015年起開始出現家暴行為,只要情緒一來就會砸東西、拿書本丟小孩、拿電風扇砸原告,並曾拿小板凳砸大女兒,將女兒書包丟到外面花園;她多次與他溝通未果,為了自己和女兒正常生活,斷然提起離婚訴訟。
對妻子的指控,丈夫未多做辯解,只要求夫妻剩餘財產能談好,同意由妻子擔任女兒主要照顧者。她說,父母都已退休,同社區另有2名好友相互支援,她工作時間彈性,能妥善照料女兒。
法官審酌後,認定雙方對於彼此已無關愛之情,夫妻情愛已喪失殆盡,嚴重妨礙家庭生活的美滿幸福,婚姻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判准離婚,由妻子擔任女兒的主要照顧者,丈夫需負擔女兒6成的扶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