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的「道統」與「法統」
中國古代有「道統」與「法統」之爭,中共政權也有自己的道統與法統,社會主義道路,就是道統,「黨指揮槍」等原則,就是法統。
本文借用「道統」「法統」二詞,並非完全沿用傳統經學與近代憲政史中的原義,而是分別指稱政權的價值正統與權力運行的最高規則。
文化大革命表面上是中共黨內權鬥,是毛澤東重新奪回政治主導權的一場政治運動,但這只是整個運動的一個「小目標」,他完全可以通過自己的權謀,使劉少奇等人失去最高權力,以實現個人專權。
毛澤東更擔憂,甚至感到恐懼的,是像蘇聯那樣,赫魯曉夫(台譯∕赫魯雪夫)的「修正主義」完全否定了史達林路線,那就不僅是失大位,紅色江山就變色了,自己終身奮鬥的社會主義就失敗了。這個層面,就是道路之爭,也就是「道統」問題了。
只有馬列主義的紅色道統,才能使毛澤東的政治計畫擁有合法性,反對修正主義路線、炮打司令部就有了政治正確,也使毛澤東個人專制不可撼動。毛澤東考量的不是維護憲法的合法性,而是要搶占革命道統的制高點,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此文通過對馬列道統與革命法統的分析,透視文化大革命運動背後的深層邏輯。
一、道統與法統的古今嬗變
中國古代的道統是「先王之道」,即「堯舜之道」,因道而講德,即道德,因道而講理或講倫理,謂之倫理,天理良知成為公理;法統呢?是「王法」傳統,打天下的坐天下,法統本質上是叢林法則決定。但一旦得天下,要實現可持續治理與秩序,就要遵守王道,使王權霸道獲得合法性,所以要講道德、講道理,講天理良心。古代中國社會,王道與霸道或者說儒家與法家,是互補的、平衡的關係,如果失衡,社會就會失序。
中共建政之後,廢棄了中華傳統道統,踐行「馬列之道」,也就是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道路;中共的法統呢?是來自蘇聯的革命傳統,是披上革命外衣的叢林法則。與傳統中國截然不同之處在於,傳統王朝取得政權後,其統治合法性的現實目標逐漸轉向維持天下秩序;而馬克思列寧主義革命理論則具有超越一國疆界的世界革命想像。所以它是有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馬列道統決定了共產黨的法統,即「革命法則」傳統。
二、毛澤東的「道統」危機與失勢恐懼
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造成嚴重經濟與社會災難之後,劉少奇、鄧小平等人開始調整政策,恢復生產,強調務實治理,在毛澤東看來卻可能意味著政治路線發生變化,即修正主義在搞復辟。
更重要的是,蘇聯赫魯曉夫對史達林的批判,為毛澤東提供了一個極具刺激性的歷史鏡像:一個擁有絕對權威的共產黨最高領袖,死後竟然可能被自己的黨否定。因此,毛面對的不只是現實權力下降的壓力,還有「身後被否定」的深層恐懼。
如果劉少奇、鄧小平式的務實路線不斷發展,毛澤東發動的激進社會主義實驗就可能被重新評價,他本人不僅可能失去實際權力,也可能失去革命道統上的至尊地位。
他尋找到一種制勝法寶,就是繼續「革命」與「運動」,他熟練運用的方式就是群眾運動。當毛澤東發現一代革命青少年成長起來,既像是義和團那樣有獻身精神,也像五四青年一樣有偉大理想,利用這些「熱愛毛主席」的新一代,就可以超越法律與傳統倫理規則,以革命法則、暴力方式,掀起一場全國性的運動,以維護社會主義道路的正統,即「馬列道統」,並確立自己不可撼動的核心地位,《炮打司令部》、《五一六通知》以及紅衛兵運動隨之展開,政治鬥爭走向街頭,群眾暴力踐行的是革命法統。
三、以革命法則維護馬列道統,清零中華傳統
革命法則就是政治決定一切,最高領袖的政治意志,決定革命方向與革命任務。當被批鬥的劉少奇手執憲法,要維護自己的人權,就定格為一種荒誕場景,國家主席可以直接被批鬥、被拘審,家人都不知其下落,何況其他人。只要擁護毛主席,就可以行使一切革命手段,「橫掃一切牛鬼蛇神」。
既然紅衛兵被動員起來了,清除封建社會遺產就同時進行,對地富反壞右進行迫害與虐殺的同時,對傳統文化包括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全面摧毀。傳統聖人孔子墓園也被掘挖毀壞。
不僅要終止修正主義之道,打擊走修正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還要終結古代堯舜之道與所謂的「封建文化」遺產。一切都是為了走社會主義正道。
四、以馬列正宗道統維護自己的至尊地位
毛澤東強調「路線鬥爭」,路線即道路,就是維護黨的道統,維護道統就是真正的革命者,相當於古代帝王合法地上承天命。毛澤東正是通過這種方式,將自己的個人權威與馬列主義正統捆綁起來。
反對毛,不再只是反對一個領導人,可被解釋為反對社會主義,最終便成為反革命。於是個人極權、道路和黨國逐漸合而為一。如果沒有革命法則凌駕於正常制度之上,毛澤東很難如此全面地清除政治異己;如果沒有馬列主義道統提供神聖性,單純的個人權鬥也無法動員億萬人持續參與。
所以文革並不是無秩序,它建立了一種新的秩序:以領袖作為真理解釋者,以革命作為最高法則,以群眾運動作為執行力量。傳統社會講「天理」,文革講「革命真理」,傳統帝王需要證明自己符合王道,毛澤東則認為自己代表社會主義正道。毛澤東的至尊地位,甚至是神聖地位,因馬列道統與革命法統而得以確立。
五、憲法與黨章被置於革命法則之下
1969年中共九大的召開,標誌著毛澤東發動文革後所重建的政治秩序獲得黨內正式確認。紅衛兵與革命群眾如果持續鬧革命,就會影響生產與生活,最終還會影響社會穩定與政治安全。與此同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在1968年底以後被推向全國性高潮,仍然帶有強烈的政治動員色彩,強調的是政治正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
黨政體制被嚴重衝擊,各級革命委員會陸續取代原有的部分黨政機構;中央文革小組則在文革前期擁有極大的政治權力。村莊裡的大隊支書,變成了革委會主任,革委會既像宗教組織,又像準軍事組織,又是黨政合一,毛主席語錄與最高指示,就是聖旨,代替了憲法與黨章。
毛澤東後來甚至以「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自況,這句話無論其原始語境如何,都頗能折射其政治權威凌駕於常規制度之上的時代特徵。
文化大革命十年,只利於毛澤東,他在中共黨內因此獲得了神格地位,他的肉身不能萬歲,但他的思想萬歲仍然寫在黨中央所在地新華門牆壁上,其思想仍然是黨的指導思想,毛澤東的紀念堂與懸掛在天安門城樓上的畫像,都在證明文化大革命的陰魂不散。
結語
文化大革命真正值得反思的,不只是群眾暴力、政治迫害與文化摧毀,而是它如何完成了一次政治秩序的重新編碼:以馬列主義確立唯一道統,以革命法則凌駕憲法與黨章,再由最高領袖壟斷「正統」的解釋權。於是,道統、法統、黨權與領袖權威合而為一,政治忠誠代替法律程序,革命真理取代天理人心。毛澤東藉此獲得幾乎不可挑戰的神聖地位,而文革留下的最深遺產,也正在這裡:一旦某種意識形態被規定為唯一正道,個人又成為正道的最高解釋者,制度就會退居其次,法律也可能重新服從於政治。文革式的大劫難,也就獲得了生成並不斷擴大的制度條件。
作者》吳祚來 獨立學者,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