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書記官工作環境 司法院籌建全國電話中心拚明年上路
近年司法案件增加致工作負擔攀升,第一線書記官、法警職等與薪俸不足以應對工作負擔,甚至出現書記官報到率低等問題。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今天(5日)表示,多名書記官反應電話是很重的工作負擔,因此正在蒐集書記官接聽電話被問及的問題,希望明年1月能成立「全國電話中心」,並在今年12月開始測試。
近來訴訟案件數量逐年增加,第一線書記官、法警人力長期短缺,還出現書記官報到率低、離職率高等問題。司法院今年5月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提高書記官及法警職等,及放寬一、二等書記官名額,並規劃成立「全國電話中心」,將由專責人力處理公務電話查詢等。該項草案於8月3日送進立法院審議,但尚未送完成付委程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出的《法院組織法》等修正草案,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說明,目前書記官的工作量幾乎是10年前的2倍,為增加書記官留任意願,除了增加人力也要改善工作環境,也會將非訴訟法上必須做的工作委外處理。
高金枝指出,司法院長年在討論設置「全國電話中心」,也聽到書記官反應任何電話對他們而言都是很重的工作負擔與騷擾,因此她覺得若能踢除這部分業務,相信書記官會有辦法專心工作,她並提到,預計在年底開始測試「全國電話中心」,希望明年1月就能成立。高金枝:『(原音)從今年1月,司法行政廳就收集所有書記官所被詢問的問題,我們收集了上千個問題,我們現在這些問題怎麼去給它處理,然後由我們將來的電話中心來統一回答。』
高金枝強調,書記官所回答的是程序問題,而非任何事實問題,所以相關程序問題幾乎可由「全國電話中心」來分擔。
此外,根據司法院所提的報告指出,司法院提出的《法院組織法》等相關修法草案,認為現行法規對於違反法院秩序、經制止不聽者,直接科處刑罰,實務運用上時常趨於保守,因此參考德國、日本立法例關於科處罰鍰的處置方式,未來對妨害法庭秩序者,法院得直接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以達到即時遏阻效果,若受處分確定後1年內再犯,即加重科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萬元以下罰金。(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