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20歲女沉迷打賞直播主 1年半掏空父親公司7500萬
大陸河南鄭州一名50歲朱姓男子日前陪同20歲女兒至鄭州市公安局惠濟分局投案。根據銀行金流紀錄,女兒從2024年7月至2025年11月間,在某網路平台累計消費逾17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500萬元),資金全數來自父親經營的企業帳戶,導致公司瀕臨破產。
朱姓男子在鄭州經營冷鏈牛肉貿易公司,女兒高中肄業後進入自家公司負責財務工作。2024年夏季,朱姓男子核對帳務時發現短少五、六十萬元,經詢問後,女兒坦承將款項用於網路直播打賞。朱姓男子因心疼女兒,僅予以告誡並未深究,仍繼續讓她繼續管理財務。未料2025年11月,因市場波動需調度資金備貨,才驚覺公司帳戶已遭掏空。
經查核銀行明細,朱姓男子的女兒在剛滿18歲後,便透過個人銀行卡於社交平台頻繁進行高額消費,單日最高達33筆、逾3.7萬元,更曾於9小時內狂刷16.4萬元。朱姓男子坦言,公司規模較小,財務制度未臻完善,個人與公司資金混用,才讓女兒有機可乘,將公款轉入私帳後於線上揮霍。
朱姓男子的女兒表示,千萬元(人民幣)消費多數用於打賞直播主,其中與主播「江XX」、「狐XXX」互動密切。對話紀錄顯示,她曾質疑「江XX」隱瞞與其他異性往來,對方多次致歉並承諾贈禮補償;「狐XXX」則曾於業績考核期間主動聯繫,請求打賞協助達標。
朱姓男子痛心表示,1700萬元流失致使公司營運陷入困境、瀕臨破產。更令他無奈的是,女兒至今未意識到行為的嚴重性,不僅拒絕停止觀看直播,更反對退還打賞款項。歷經五個月內心掙扎,朱姓男子決定帶女兒投案,盼透過法律途徑進行輔導矯正。
律師指出,朱姓男子的女兒已具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若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資金非法佔為己有,恐涉及《刑法》業務侵占罪,1700萬元屬「數額特別巨大」,刑責不輕。該網路平台則回應,將依法配合主管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