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拒二次酒測控「刁難」 警:不能以酒精感知器為依據
高雄一名男子,27日晚上騎車遭員警攔查,警方表示男子渾身酒氣,但酒精感知器燈沒亮,要用酒測器二次測試時,男子拒絕配合,他認為前一次沒問題,為何要再測一次。警方強調,酒精感知器不是經濟部認證儀器,只是輔助,不能做為依據。男子拒測,被開了18萬的罰單,除此之外,他還和警車發生碰撞,事後控訴員警傷害,警方則說是男子蓄意碰撞。
員警巡邏發現機車疑似沒開大燈,沿路尾隨,將男子攔下來,員警VS.陳姓男子:「吹這裡啦,(未超標)。」讓男子下車吹酒精感知器沒想到下一秒發生警民衝突沒想到下一秒發生警民衝突,員警VS.陳姓男子說:「我現在拒絕我剛剛有配合你吹你的酒測棒,沒有,那個是,拜託不要刁難我。」男子不滿明明酒精感知器沒有亮,為何還要再測一次,拒絕配合。
員警VS.陳姓男子:「然後請你再配合我一次,酒精檢知器先拿出來,感應器說我沒喝酒。」雙方僵持不下,男子事後將這段影片PO網,說自己遭員警刁難,拿第二個酒測器,還沒吹指數就0.16,白紙硬要染成黑紙,不過警方也出示密錄器自清。
員警VS.陳姓男子:「來0.00有看到嗎,有沒有看到,有,有看到,OK,要不要接受酒測,我剛剛有接受酒測了,那個不是那個是感應器。」問了好幾次,男子堅持拒測,事發就在27日晚上七點多,高雄鳳山區五甲一路巷口,後續男子因為拒測,車輛遭扣,監視器看到,他跑來警車旁,隨後和警車發生碰撞,倒地不起,在路上躺了兩分多鐘。
陳姓男子:「他有跟我講歸零但為什麼他拿出來是0.16,我說我要接受檢測他又不給我測他說,我拒測已經開下去你已經來不及了,那個警察就開車輾到我的腳我的腳就被他輾斷。」鳳山分局鳳崗所所長麥漢章:「陳男拒不配合竟故意衝撞警車,並假摔倒地甚至有車輛經過時刻意伸腳,導致遭輾壓。」
警方強調,酒精感知器,感應到酒精會亮燈,但因為不是經濟部認證儀器,不能以它唯依據,當時因為發現男子明顯酒氣,才拿出酒測器二次測試,而男子被開18萬罰單,還被依妨害公務移送偵辦,他控訴自己遭到刁難,已經申訴,也要提告警方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