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限帶2行動電源「4/8起全機場實施」 國內外航空均適用
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國際民航組織(ICAO)上(3)月27日宣布,每名旅客搭機最多僅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目前4家國籍航空均已跟進實施,交通部民航局表示,4月8日起所有機場將同步實施,無論搭乘國籍或外籍航空,於安檢時均需符合相關規定。
ICAO宣布,為強化旅客和航空公司安全,每名旅客最多攜帶2個行動電源,且機上不得使用及充電,但機組人員仍可根據作業需求攜帶使用。目前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星宇航空及台灣虎航均已宣布跟進規範,除了航班中不得使用,每名旅客最多僅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上機。
民航局今表示,為符合國際規範及維護飛航安全,民航局於上月30日邀集航空公司、桃機公司、各航空站及航警局開會研商相關宣導等配套措施,規劃清明假期後4月8日起於所有機場全面實施,並已請相關單位共同做好準備及加強宣導。
民航局說明,ICAO針對鋰電池行動電源新規範,將限制每位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數量為2個,並禁止旅客在飛行途中充電。4月8日起凡於台灣任一機場搭機,無論航空公司是否跟進規範,機場安檢時均需符合行動電源攜帶數量。
民航局也說,目前國籍航空公司及往來台灣的多數外籍航空公司已禁止行動電源於機上使用及充電,ICAO新規定主要是限制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數量,民航局除提醒旅客遵守行動電源攜帶數量規定外,也呼籲應注意行動電源相關安全規範,對於所攜帶的行動電源應妥善包裝、個別保護及避免碰撞、短路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