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獨家/追星族注意!轉讓門票「加收1費用」 國中生被罰2.9萬

TVBS

更新於 04月30日10:07 • 發布於 04月30日09:42 • 何思諭 林志偉
國中生因為多收了120元的網咖費用,被認定違反文創法遭開罰。(圖/TVBS)

桃園一名國中女學生因將多買的演唱會門票上網轉讓,除原票價5800元外另收120元網咖費用,遭檢舉違反文創法,被認定為黃牛行為。儘管女學生實際上並未從中獲利,仍遭主管機關依法開罰票價十倍,考量其未成年身分減半後,仍須繳納2萬9000元罰鍰,讓家屬難以接受。

國中生因為多收了120元的網咖費用,被認定違反文創法遭開罰。(圖/TVBS)

讓票加「網咖費」 國中女遭罰2.9萬

韓國人氣男團Stray Kids於2024年底來台開唱,吸引大批粉絲朝聖。事件發生在一年多前,這名國中女學生與朋友同時上網搶票,因多買了一張,便到網咖發文讓票,以原票價5800元外加120元網咖費用出售,卻因此被檢舉為黃牛,遭主管機關重罰。當事少女姑姑黃小姐表示,當時收取的120元是類似工本費的概念,不知道為什麼會跟黃牛畫上等號。她強調,當時是讓買票民眾自己到機台取票付款,姪女要求多加的120元,純粹只是想補貼上網咖搶票的使用費,根本沒有從中營利賺錢。家屬多次向高雄市文化局提出陳情申訴,卻求助無門。

黃小姐進一步指出,她反映了五次,對方都是同樣的方式草草結束。她感嘆,小朋友沒有拿到這120元,還要額外付2萬9000元。根據文創法規定,原本的裁罰金額高達5萬8000元,也就是票面價的十倍,但因女學生未成年,罰鍰依法減半。然而明明沒有從中獲利,卻得面臨2萬9000元的重罰,讓家屬實在難以接受。為了120元的網咖費,換來近3萬元的罰單,家屬除了繼續尋求法律救濟,也提醒廣大追星族,網路轉讓門票時,只要有原價以外的任何加價行為,都有可能被認定為黃牛行為,以免票沒讓成,還得賠上大筆血汗錢。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準新娘警喪命…男友鼓起勇氣看監視器:她驚慌、無助中離去…心再碎一次

三立新聞網
02

眼紅台股漲...高雄阿伯赴當鋪一口氣抵押2棟房1400萬曝「老師教的」

聯合新聞網
03

震撼彈!民眾黨「美女博士」宣布脫黨選議員 恐重創「他」連任

民視新聞網
04

女警斷魂輪下!親哥求「1物」收藏遭酸:家裡死人也不能這樣

民視新聞網
05

涉貪500萬!高雄4連霸議員…突宣布退選 告白文曝光

三立新聞網
06

她醉倒KTV被「假送回家」載到摩鐵性侵!醒來婚姻全毀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