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追星族注意!轉讓門票「加收1費用」 國中生被罰2.9萬
桃園一名國中女學生因將多買的演唱會門票上網轉讓,除原票價5800元外另收120元網咖費用,遭檢舉違反文創法,被認定為黃牛行為。儘管女學生實際上並未從中獲利,仍遭主管機關依法開罰票價十倍,考量其未成年身分減半後,仍須繳納2萬9000元罰鍰,讓家屬難以接受。
讓票加「網咖費」 國中女遭罰2.9萬
韓國人氣男團Stray Kids於2024年底來台開唱,吸引大批粉絲朝聖。事件發生在一年多前,這名國中女學生與朋友同時上網搶票,因多買了一張,便到網咖發文讓票,以原票價5800元外加120元網咖費用出售,卻因此被檢舉為黃牛,遭主管機關重罰。當事少女姑姑黃小姐表示,當時收取的120元是類似工本費的概念,不知道為什麼會跟黃牛畫上等號。她強調,當時是讓買票民眾自己到機台取票付款,姪女要求多加的120元,純粹只是想補貼上網咖搶票的使用費,根本沒有從中營利賺錢。家屬多次向高雄市文化局提出陳情申訴,卻求助無門。
黃小姐進一步指出,她反映了五次,對方都是同樣的方式草草結束。她感嘆,小朋友沒有拿到這120元,還要額外付2萬9000元。根據文創法規定,原本的裁罰金額高達5萬8000元,也就是票面價的十倍,但因女學生未成年,罰鍰依法減半。然而明明沒有從中獲利,卻得面臨2萬9000元的重罰,讓家屬實在難以接受。為了120元的網咖費,換來近3萬元的罰單,家屬除了繼續尋求法律救濟,也提醒廣大追星族,網路轉讓門票時,只要有原價以外的任何加價行為,都有可能被認定為黃牛行為,以免票沒讓成,還得賠上大筆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