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委陳歐珀涉貪874萬一審重判16年 民進黨廉政會22日討論最重除名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2016年至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因涉嫌收受物流公司賄賂,於立法院推動《商港法》修正案,以及涉詐助理費等,不法所得高達874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14日)依涉犯貪污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與不正利益等罪,重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據了解,民進黨廉政會將於22日開會討論,最重可能被除名。
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不當利益,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商港法》等相關法案護航業者,前後共收賄413萬5922元,還在UBER案中收取租賃業者50萬元,阻擋政策推動。此外,陳歐珀與妻子徐慧諭涉嫌於2012年至2022年間浮報助理費,一共詐得411萬2170元,兩人還疑似侵占自己成立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公益款項。
歷時7個多月審理,台北地院今宣判,依貪污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與不正利益等罪,重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陳妻徐慧諭則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對此,民進黨回應,尊重司法判決,民進黨也將依規定,將本案送廉政會處理。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說明,廉政會22日將開會討論此案,廉政會是合議制,依據廉政條例,最輕至少停權處分,最重可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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