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水溪以南首件宣判 國民法官吐心聲「當法官不容易」
濁水溪以南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今下午宣判,涉嫌打死林姓同事的王姓男子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橋頭地院宣判後舉辦記者會,邀請1名參審國民法官分享心得,其餘人則以書面方式陳述,6名參與訴訟的國民法官,一致認為法官判決「不容易」,還有人稱以後別再稱「恐龍法官」。因屬於南部司法界指標案件,司法院指派秘書長吳三龍旁聽,顯示對案件重視。
今年1月12日下午4時許,王男不滿林姓同事工作沒做完,和林男爆發口角,趁林男不注意時,拿起地上長88公分,重約8.4公斤的鐵棍,朝林男左胸以上部位痛擊,林男倒地後送醫急救,4天後不治。
檢警相驗後,發現林男頭部有外傷,造成硬腦膜下腔出血、腦挫傷、腦適內出血等多處併發症,造成腦室周圍及腦隨瀰漫性壞死而亡,今年5月15日依傷害致死罪起訴王男,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
橋院8月完成兩次準備程序庭,本月17日選任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與林永村、法官黃逸寧、黃志皓共組合議庭,王男偵審階段都認罪,辯護律師由法扶指派李靜怡、吳武軒,檢方則由橋檢派出陳秉志、饒倬亞兩名檢察官蒞庭。
全案爭點在量刑範圍,18日開始審理,最終結果為判王男9年徒刑。今下午宣判後,橋院召開記者會,因屬於南部司法界指標案件,司法院指派秘書長吳三龍、刑事廳長李釱任到場,高雄高分院長簡色嬌也到場旁聽會後說明。
本案審判長、受命法官林永村表示,此次橋院選任國民法官時,首創心理師協助評估獲選國民法官身心狀況,以免訴訟過程反造成國民法官身心創傷;審理期間,檢方案情簡報製作精細,令職業、國民法官驚嘆,辯方律師也準備充足。
黃逸寧、黃志皓則讚賞國民法官表現,稱國民法官對案情事實掌握都很有概念,休庭時勇於表達看法,分享開庭過程、證據意義,從一開始對判決「沒有信心」,到最後非常投入,對於案情細節掌握度高,提供不同的視角參考。
另外,國民法官法上路後,外界質疑職業法官的「權威效應」會影響國民法官心證,此案審理時,3名職業法官僅提供法律面釋疑,對於量刑並未給予建議或補充,全依據檢辯雙方當庭所提證據做出判決,降低職業法官權威對於國民法官審理過程的影響。
橋院邀請6號國民法官分享判決,她為23歲碩士生,她表示,審理過程職業法官尊重國民法官意見,由他們主導案件審理,而檢辯雙方論述跟證據呈現方式非常淺顯易懂,所有國民法官就圍繞雙方提出內容進行審理,最後做出判決。
她說,整場參與下來,最辛苦的是刑度拿捏,畢竟法條量刑範圍廣,還要考量許多適用法條、背景等,做出適當判決相當不容易。
本案僅6號國民法官、1號備位國民法官出席記者會,其餘人則採書面陳述心得,5號國民法官認為,民眾常認為司法對於被告過度保護,給法官冠上「恐龍」形容詞,參與審判才知道法律有許多面向,所有罪名都有刑度上下限,即便此案被害人家屬在法庭身淚俱下,她也要提醒自己保持理智,不能因同情影響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