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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林秉聖雙約案判決 法院判賠攻城獅336萬!球團:維護合約精神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11日11:56 • 發布於 02月11日11:57

記者倪芝蓉/台北報導

林秉聖「雙重合約」爭議,法院判決須賠償攻城獅違約金336萬9234元。(圖/記者劉彥池攝影)

現效力於CBA浙江廣廈隊的球星林秉聖,2023年間曾因與PLG新竹攻城獅及T1台北台新戰神爆發「雙重合約」爭議,引發外界關注。新竹攻城獅隨後提告,求償新台幣1276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於11日宣判,判決林秉聖須賠償攻城獅違約金336萬9234元,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攻城獅球團表示,該判決對維護職業運動合約精神具有重要意義,並感謝法院的公正裁決。

回顧事件始末,林秉聖於2023年與T1聯盟新北中信特攻解約後,先與攻城獅完成簽約。不過隨後他對外表示,當初與攻城獅簽約是「思慮不周」,並確認將加盟台新戰神,因而引發雙重合約風波。

攻城獅指控台新戰神惡意挖角,影響職籃交易秩序,導致球隊戰力布局與商譽受損,並稱已產生相關支出及預期票房、周邊商品等損失,估計金額逾5000萬元。攻城獅訴請林秉聖單獨賠償違約金276萬餘元,並要求他與台新育樂公司連帶賠償1000萬元。

本案歷經台北地院兩年多審理,法院最終認定林秉聖須單獨賠償336萬餘元,台新戰神則免負賠償責任,全案仍可上訴。

攻城獅球團回應表示:「感謝法院歷經審理後給予公正裁決,此判決結果對維護職業運動合約精神具有重要意義。本案暫告一段落,目前全隊正全力備戰後續賽事,感謝媒體朋友與球迷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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