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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助理遭羈押禁見!律師:裁定理由「直殺」立委涉貪嫌疑重大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12日08:34 • 發布於 02月12日02:07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北檢偵辦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高金素梅日前因身體不適請回、擇期再訊,不過其張姓助理昨(11)日深夜遭羈押禁見,今(12)日凌晨押往土城看守所。對此,律師黃帝穎分析,助理若涉貪須與立委共犯,裁定理由形同「直殺」高金素梅涉貪嫌疑重大。

律師黃帝穎今天在臉書指出,高金素梅「情勢不妙」,因張姓助理遭裁定羈押禁見的理由,直指涉及立委貪污罪嫌重大。黃帝穎表示,張俊傑遭法院認定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加重詐欺罪,另涉《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

接著,黃帝穎表示,裁定指出,本案具體犯罪情節嚴重,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犯行期間非短,距今已有相當時日,共犯間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仍有未明之處,仍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黃帝穎也進一步分析,助理本身不具公職人員身分,法律上難以單獨成立貪污罪,必須與具公職身分的立委共犯才可能構成。由於立委在會期中有相關法律保障,檢方聲押助理共犯,應是為避免勾串的必要處置。而法院在羈押庭審理卷證後,明確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為由裁定收押,形同認定立委與助理共犯的罪嫌重大。

最後,黃帝穎強調,法院裁定理由已列明貪污等重罪,從法律結構來看,助理若成立相關罪名,勢必涉及與高金素梅間的共犯關係;羈押禁見的法律理由,等同「直殺」高金素梅涉貪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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