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不留遺產就能不養嗎?律師親揭可以「免扶養」關鍵
理想的家庭狀態是母慈子孝,但一種米養百種人,親屬關係百百種,有人便好奇「若父母決定不將遺產分配給自己,當事子女是否仍需負擔扶養義務?」對此,律師蘇家宏表示當然可以,但關鍵在父母是否具備自行負擔生活的能力。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發布影片表示,不少人疑惑「爸媽遺產不給我,我可以不養他們嗎?」他指出當然可以,乍聽來說很不孝,可依據《民法》規定,父母若有自己的財產,代表他們足以支應生活開銷,原則上可自行負擔生活費,子女就不必額外負擔扶養費用。也就是說,若父母經濟狀況無虞,子女仍未必需要承擔扶養義務。
不過,蘇家宏也強調,若父母沒有財產,或因年邁、疾病等原因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子女不管有沒有收到財產,依法仍負有扶養義務。反之,若父母名下有資產,仍向法院提告孩子不扶養自己,他坦言通常告不成。
此外,蘇家宏也提醒,扶養義務並非絕對。若父母過去未盡扶養責任,例如在子女年幼時即棄養、長期未提供照顧,子女可向法院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法院將視具體情節與雙方關係,衡量是否全部或部分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