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李貞秀慘了!遭質疑造假除籍證明 官員:恐涉《刑法》登載不實罪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22日07:10 • 發布於 02月22日07:09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具中配背景的民眾黨籍立委李貞秀,其爭議未因就職後緩和,相關爭議仍持續延燒,她自稱親赴中國辦理放棄中國籍遭對岸政府拒絕,後又傳出在登記參選立委仍具「雙重戶籍」,涉違《兩岸條例》,恐不符參選資格,而她的註銷中國戶籍文件,也被相關官員質疑「文件相當詭異,若內容有虛偽情事,恐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李貞秀本月13日至陸委會外召開記者會,她自稱在1993年因為婚姻來台,1999年依法獲准定居、設立戶籍,並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同時註銷在中國湖南的戶籍。
她當時指稱,她早在1999年未持中國戶籍,往來兩岸唯一證件只有台胞證,她去(2025)年取得的文件,就是為了證實此事。對此,陸委會當天回應,李貞秀提出一份衡南縣云集派出所的證明文件,說她「於1993年4月26日嫁入台灣後已將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但該文件的寫法跟其他中配提出的文件「都不一樣」,也與同樣來自衡南縣的中配證明不一樣;其他中配的證明文件都不是「追溯」,「這顯得有點怪異」,因此政府無法採認李貞秀的除籍證明。

陸委會檢視中配李貞秀提交的除籍證明,認定該文件與其他中配的不同,也與當時的法律、實務不符。(圖/截自陸委會臉書)

媒體《自由時報》報導引述相關知情官員看法,李貞秀是嫁來台灣6年後、1999年取得定居資格,當時的兩岸條例沒規定須註銷中國戶籍,李女卻稱入籍時已同步除籍,相當詭異。

官員重申並強調,李貞秀提供的除籍證明,不僅跟一般中配的除籍文件不同,也與當時的法律、實務不符。若有虛偽、偽造的話,恐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官員認定,李貞秀從2004年至2025年3月都具有「台、中雙重戶籍」,至於台灣身分是從去年3月起算,也完全不符合立委參選資格。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桃園火舞表演出事!百人目睹她下半身著火 舞團曝現況

EBC 東森新聞
02

快訊/春捲賣到剩皮…「增至134人中毒」!業者被抓包說謊 下場慘了

三立新聞網
03

桃園活動出事了!女舞者陷火海痛苦掙扎 上百群眾竟無人伸援

民視新聞網
04

亡姊「復活」40年後分走祖產!5手足怒告榮服處 法院准了:死人沒資格

三立新聞網
05

人夫玩Tinder約女老師激戰!竟害正宮得病…400頁情話流出

民視新聞網
06

家屬想請乩童到加護病房! 醫師曝無法忘記的洋蔥故事:那不是迷信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