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女遭詐騙「車看幾秒就被開走」!背49萬車貸 每月還繳8千
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遭詐騙集團以投資話術誘騙,在無法拿出資金的情況下,被要求貸款49萬元購買車輛,隨後簽下讓渡書將車轉賣換取現金投資。如今車輛已被他人開走,她卻仍需每月繳納8000元貸款,痛批這根本是二度傷害。
這起詐騙案源於女子在LINE上看到免費課程廣告,對方隨即展開攻勢,不斷噓寒問暖取得信任後,開始誘導她進行投資。當女子表示手邊沒有資金時,詐騙集團竟以專業口吻建議她辦理車貸,聲稱這樣才符合申辦條件。女子在對方慫恿下,貸款49萬元購入一輛銀色轎車,卻只看到車輛短短幾秒鐘,簽完合約後車子隨即被人開走。女子表示,當時對方要求她將車開到指定地點,現場叫她簽署合約書及一堆文件,文件簽完後給她16萬元,要她拿去投資虛擬帳戶。然而投資後,這些人就全部消失、斷絕聯繫。她痛訴,自己在沒有錢的情況下被慫恿辦車貸,結果車子讓渡給別人,卻還要背負這些貸款,根本是二度傷害。
從當時的車輛讓渡書來看,文件上並未載明貸款會隨車輛一併轉讓,這意味著車沒了,貸款仍得由女子自行繳納。目前該輛銀色轎車因累積多張未繳罰單,已被台南警方保管,等待所有權人領回。台南市警局保安大隊中隊長曹俊宏表示,經查該自小客車登記之車主,於113年10月份曾向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報案提告侵占。曹俊宏進一步說明,需確認車輛是否為原車主讓渡於當鋪,再輾轉讓渡給林姓男子,若查無林男取得車輛源於不法情事之前,應發還林男。這代表被害人雖然看得到車,卻沒有資格領取。儘管女子確實遭到詐騙集團話術誘騙,但所有文件當下都是由本人親自簽署,除非能夠證明對方使用詐術才讓她簽名,否則這些貸款恐怕都得由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