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涉濫倒廢土 250萬交保 檢方提準抗告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大樹區統嶺段山區遭濫倒營建混合廢棄物案,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起訴20人,主嫌前檢察官陳正達、前警友會站長黃文宏涉嫌向土方業者收取「土尾錢」,濫倒逾23萬立方公尺,不法獲利近5千萬元,陳、黃移審法院後分別以250萬、150萬元交保,檢方已提出準抗告。
檢方調查,陳正達曾任檢察官卻知法犯法,與曾任仁武警分局溪埔派出所警友站長的黃文宏於2024年10月間,透過買土地使用權取得大樹統嶺段2筆土地管理權,明知該處畫定為山坡地保育區,未經核定水土保持計畫,不得堆置土石或處理廢棄物。
檢方指出,陳、黃透過中間人及現場管理員每車次收取3000元處理費,指示司機將外地營建廢棄物運入傾倒,為掩人耳目更雇用專人指揮交通、收取土單,甚至租用挖土機整平廢土,每天進出車輛最高達80輛次,規模驚人。
檢警環經長期蒐證,去年9月搜索並開挖,確認非法棄置營建混合廢棄物達23萬2900立方公尺,換算陳、黃等人不法獲利約4990萬5千元。
檢方指出,陳正達當過檢察官,曾因貪汙案入監執行,竟為私利又破壞國土。黃文宏有多次違反廢清法紀錄,偵訊初期堅稱不知情,直到羈押期滿前才改口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