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中國民族團結法7/1啟動「跨國鎮壓」 國安人士:海外華人統統可能入罪

太報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郭宏章
資料照為2026年3月5日,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會議。隨後在3月12日,全國人大通過可「跨國鎮壓」任何人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美聯社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在今天(7/01)正式施行,該法將所謂「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阻擾供應鏈」等行為入法,不只中國人,連台灣人甚至可以外國人都可以入罪,是全球首創將「跨國鎮壓」明文立法,甚至父母有義務教導未成年子女「熱愛中國共產黨」,國安人士指出,此法至少違反12項中國本身已經批准或具有本來就有法律基礎力的國際人權規範,已引起國際高度質疑。對於中國可能利用協力者在台灣內部進行「跨國鎮壓」,國安人士表示,政府公權力會採取強勢作為保護國民,管制台灣境內的協力者,捍衛民主自由,讓「那隻手伸不進來」,也要透過國際合作,讓跨國鎮壓「在國際走不動」。

資料照。中國異議人士董廣平搭橡皮艇逃離中國後,近日順利獲助前往加拿大和家人團聚。美聯社

針對中國在7/01正式實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國安人士說明,中國全國人大於2025年展開立法,在今年的3月12號孫文逝世紀念日當天通過該項法律,共65個條文、7個章節。中國制定此一法律的基本邏輯是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國把此一專有名詞當成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這部法律可能會威脅到的包括中國人自己、港澳台、海外華人,也包括全球所有人士,包括台灣人在內。

對於《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內容,國安人士分析,其中有3個條文最具風險性,包括國際社會或是所有的人都應該要知道的,分別是第20條、62條跟63條。首先,該法的第63條指出,只要有被中國認定是實施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人,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也就是說沒有國籍、也沒有地域的限制,任何國家、任何人都被包括在內,所以這是第一個危險條款。

2026年3月5日,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會議。美聯社

第二個危險條款是第62條,「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宗教極端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安人士指出,中國把上述第63條提及的行為都施以刑事重罪,並且在認定上只要符合所謂的「煽動」或是「資助」都有罪。但是到底什麼叫煽動、什麼叫資助,全部由中國官方自己認定。這些行為都會變成是中國要處罰的對象。所以包括是有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或宗教極端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安人士表示,如果是「暴力恐怖」沒有話說,在全世界都是萬國公罪。但是「煽動與資助同罪」,凡是所謂「造成民族分裂」、所謂「宗教極端行為」,以中國的邏輯,通通都是由中國自己來做定義。更重要的是,第62條裡的「煽動或是資助者」是通通入罪,這在法律上有個叫做「運用上的任意性」會非常高,也就是「他覺得你有罪,你就有罪了」,這沒什麼好講的。

國安人士接著指出,第三個危險的條款是第20條,大家看了都會嚇一跳,條文先是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要求融入家庭、家教和家風建設。」,第20條後面還講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華民族,樹立中華民族一家親的觀念,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輸不利於民族團結進步的觀念。」

資料照,2026年3月,中國全國人大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後,甘肅甘南藏族自治州一間餐館招牌上的藏文已被割除。取自X平台@whyyoutouzhele

國安人士說,簡單說它就是復刻以這個家庭的教育義務,也就是此法規定的每一個家庭父母都必須教育未成年人,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不得灌輸不利於「民族團結進步」的觀念,也就是把意識形態都延伸到家庭裡面,「坦白講,這就是直接違反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

國安人士指出,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通過之後,至少會違反12項中國本身已經批准或本來就已經有法律基礎力的國際人權規範。在4月中旬,聯合國的高級人權專員針對此法已提出來相關質疑,包括違反中國1992年已批准的《兒童權利公約》,會違反到要求兒童有一定的特定的文化認同,然後必須反對他們接受母語教育的權利。

國安人士進一步指出,該法也違反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包括文化自決、受教育權、文化生活的參與等權利,中國在2001年時已經批准,但是他們現在自己用法律去違反它。另外,也包括1981 中國已批准的《消除種族歧視公約》、《公民跟政治權利公約》、《聯合國憲章》等等,在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條文裡面,可看到它幾乎全面性的去違背這些相關的國際文明社會的基本規定。

國際人權公約對照表,可看出中國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2026.7.01實行後,將違反多達12項國際人關相關的公約與協定等,且有三大公約是中國自己早就批准的。資料照

國安人士也批評中國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侵犯人類自由的行徑,畢竟台灣是民主國家,法律的形成其實都必須由能夠作為人民的代表,作為立法者,才能夠去立法,而且這些立法本身必須要合乎一些憲政上的基本原則,不能侵犯國民的個人自由,有一些基本的權力分立的精神必須確保,「但這些當然都不可能發生在中國。」

中國這項「跨國鎮壓」、可針對全世界任何人處以刑事責任的立法,在過去兩個月已經引發國際關注與反感,國安人指出,包括在4月16日,聯合國的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就有8位一起聯名發表聲明,並致函中國政府,要求廢止這部法律。另外,歐洲議會也隨即在4月底通過決議,要求廢止或者是進行大幅度重新的修訂,「當然中國基本上是不會理你的。」

被中國列為「追捕」對象的民進黨立法委員沈伯洋,先前也在網路上遭攻擊,並把其住家與辦公室地點衛星定位公布。資料照為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的參選人沈伯洋出席「強棒出擊」座談會。李政龍攝

國安人士進一步分析,台灣與各國同列8類對象,都具有相當的風險程度,首先是海外維吾爾、藏人、蒙古族面臨被中國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第三國遣返以及家人連坐等,屬於風險極高。

國安人士指出,第2類對象是外國議員、政治人物,會面臨被中國制裁拒簽、網路抹黑施壓等,屬於風險高的對象。第3類是記者、學者、智庫研究員,會面臨中國拒簽、入境盤查,或是施壓要求發表對中國有利的作品,屬於風險高的對象。

國際刑警組織位於法國里昂的總部。美聯社資料照片

國安人士表示,第4類對象則是台灣官員、一般民眾。因為會依據第63條究責,可能被入境居留、指控觸犯分裂國家罪等,風險也高,國安人士也指出大概我國國內政治人物,例如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沈伯洋委員,基本上,已經囊括了每一種多種型態。

至於風險極高的是第5類,也就是海外華人、異議人士,國安人士指出,凡是被中國認定「在搞國家分裂」或是「搞民族分裂的」的海外的華人跟異議人士,包括像王丹等在海外對中國的政權、對中國的民主狀況、對中國的人權提出不同講法的,這些人士都是一個高風險的族群。

資料照。2026年3月,中國全國人大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後,新疆、藏族地區已開始整頓維吾爾文、藏文招牌。甘肅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商家招牌,原本位在上方的藏文已移至下方。取自X平台@whyyoutouzhele

國安人士也指出,此法條文中非常特別的地方,是把可能會跟國際企業或是跟民主國家合作,例如提倡非紅供應鏈、參與對中國的出口管制的跨國企業、供應鏈廠商,可能成為要被中國拘束、施壓、或用法律來制裁的對象,這屬於第6類,風險約在中度。

國安人士也指出,很多國家都有針對強迫勞動進行調查,而強迫勞動在民主國家是完全不能被容許的,「但如果你針對中國的廠商、中國的企業、產品進行這一類的調查,你其實就符合此法必須要制裁或是要施以罪責的、課罪的對象。」

此外,還有網路平台、內容創作者,中國可以根據此法要求下架被其認定有違背國家的利益、違背其「民族團結精神」的內容,風險也在中度範圍。

中國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把「阻擾供應鏈」也列為罪行。資料照為2026年年6月16日,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美國德州接受美聯社專訪。美聯社

國安人士示警,另外一個更值得注意的,陸續也都在發生的是針對宗教團體,甚至是宗教團體的海外信眾、幹部等的跨國鎮壓。事實上是中國長期以來都一直進行的。不管對大型的宗教,或中國自己列為所謂「會道門組織」,例如台灣的一貫道等,都是中國打壓、跨境鎮壓的對象,因此,面臨到滲透、監控,風險程度也相當高。

2026年1月7日,內政部長劉世芳(左)與教育部長鄭英耀遭大陸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份子」。李政龍、廖瑞祥攝

然後,在此法正式施行之前,中國跨國鎮壓在台灣已經有受害者,又要如何防範跟保護國人呢?內政部長劉世芳外甥顏文群遭到中國企業開除;另外,立法委員沈伯洋也受害。對此,國安人士指出,沈伯洋先是被中國官媒稱是要被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全球「紅色通緝」,抹黑為「壞人」,然後在我國國內的協力者抹黑,造成對沈伯洋的個人權益受損。這部分在國內的法規與行政上,以及跨部會的協調上,目前多數的許多民主國家正在進一步的研擬,怎麼樣去做好有效的這種防杜。

國安人士指出,有「協力者」一定有金流,有協力者一定有一些訊息的串聯勾連,這些協力者已經代表後面有一些組織在運作,以前沒有這樣的犯罪的行為,但現在有,政府要如何對協力者課責、嚇阻,讓外面「那隻手」伸不進來,這就會很重要。至於,除了讓外面這隻手伸不進來,去處理協力者的管制之外,更重要的是政府也要讓這些參與中國「跨國鎮壓」的參與者在「國際間走不動」。

由於近期中國全國政協正在大動作紀念孫文(孫中山)誕辰160週年系列活動,國安人士認為這令人感到相當諷刺,因為孫文當年在倫敦遭到極權統治的滿清政權逮捕、關押在大清駐英使館內,後來還寫了一本《倫敦蒙難記》,國安人士說:「如果他今天醒過來,看到中國還是極權國家,會不會想要再度發動一次革命呢?」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警界女神翻車/信義范冰冰爆「靠學長獻殷勤」浮報500支嘉獎 信義分局撂重話:撤銷獎勵移送法辦

鏡報
02

快訊/悚!南港公車「燒成一團火球」現場畫面曝光 慘剩焦黑骨架

三立新聞網
03

閨蜜情深!粗工單親媽傾所有積蓄50萬救癌友 寧忍自家遭查封無怨言

太報
04

「我很累,睡一下」台北麥當勞聊股票「他趴桌雙手下垂」猝死

太報
05

獨家/「信義范冰冰」警界女神大翻車!遭爆浮報功獎 學長搶送績效...坐辦公室爽收500支嘉獎

鏡報
06

宏都拉斯突拋「與台復交」重大立場!中共一看急了 我外交部也發聲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