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快領錢!敬老卡福利大升級「每月1000元津貼領到身故」,1縣市符合資格靠卡就入帳
台中市政府23日於市政會議宣布兩項社福交通補助升級政策。自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敬老愛心卡搭乘計程車的單趟折抵額度將提高至100元;同時,今年元旦上路的好孕專車乘車券補貼總額,也將從6000元提高至1萬元。市府表示,此案在盤點並精算財政狀況後拍板,預估全台中將有55萬名市民受惠。
小黃補助每趟調至100元!敬老愛心卡每年增加2.25億預算
台中市目前敬老愛心卡發卡量約54萬張,對象涵蓋長者及身心障礙市民,市府每月發放1000點額度,可用於大眾運輸、國民運動中心及健康服務。市長盧秀燕表示,上任後已陸續將計程車單趟補助由50元提高至85元。
為便利長輩出行並提升卡片實用度,市府財政單位評估財政負擔能力後,決定自10月1日起,將計程車每趟補助上限由現行85元調升至100元。市府估計,此項調整每年將增加約2.25億元公務預算,用以減輕長者與身障人士的交通經濟負擔。
鼓勵生育政策加碼!好孕專車補貼總額拉高至1萬元
除了銀髮族照顧,生育福利也是本次滾動式檢討的重點。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市府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好孕專車計程車資補貼,原制度為每位孕婦補助總額6000元,每次搭乘補助上限200元,上限30趟。
為給予孕婦更多支持,市府宣布自10月1日起,好孕專車累計折抵總額提高至1萬元。市府根據目前的申辦進度與生育數據估算,預計明年全台中市受惠孕婦人數將達到1萬人,可實質分擔產檢與日常通勤的接送成本。
社福因應財務滾動檢討!盧秀燕強調必須兼顧財政紀律
盧秀燕於會議中提及近期引發社會關注的「九寶媽」新聞,並指出有多胎生育需求的家庭,未來政策實施後即可直接使用提高至1萬元的交通折抵,顯示政策旨在精準滿足核心族群的移動需求。
在大舉釋出利多的同時,市府也需面對財政永續的考驗。盧秀燕強調,政府推動各項市政建設或社會福利,都必須採取滾動式檢討機制。最重要的前提仍是通盤考量整體財務可行性,必須在財政穩健的狀態下推動,才能讓政策長期延續。
台中市敬老卡申請資格
設籍於台中市,年滿65歲以上長輩、原住民、永久居留本市之外籍長者以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3種條件任選一樣均可申請。
台中市敬老卡每月補助金額
長輩們每人每月可使用點數為1000點(1點=1元),每月自動儲值。
台中市敬老卡如何申請?
民眾準備以下申請資料,至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 國民身分證(委託代辦應提出代辦人之國民身分證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外僑永久居留證(年滿65歲且居留地點臺中市)。
- 最近二年內二吋彩色照片一張
- 身心障礙證明(非身心障礙者免附)。
台中市敬老卡使用範圍
1、公車、公路客運及國道客運
地區包含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公車、公路客運及國道客運,公路客運及國道客運簽約路線,包含統聯、彰化、台中、巨業、全航、和欣、豐原、豐榮、中台灣、南投、員林、總達、苗栗、台西、東南、杉林溪、建明、新竹(國道路線)、國光、睿奕及中鹿客運等業者。
國道客運所屬路線/車輛
- 「統聯客運」於北部之臺北轉運站、重陽站、桃園長庚轉運站、經國轉運站、機場一航站、機場二航站、市府轉運站、新店站、景美站與三峽站,中部之中港轉運站、臺中車站、朝馬站、中山站、水湳站、豐原站與東勢站,南部之嘉義轉運中心、新營轉運站、麻豆站、永康臨時轉運站、台南轉運站、建國站、中正站、楠梓站、岡山站與屏東站等站之售票櫃台販售往返「臺中─臺北」、「臺中─機場」、「臺中─嘉義」、「臺中─臺南」、「臺中─高雄」及「臺中─屏東」車票。
- 「臺中客運」之國道路線「臺中─新竹」、「臺中─竹山」、「臺中─臺西」、「臺中─北港」與「臺中─嘉義」,車上配有驗票設備,請持卡人直接於車上(上/下車)刷卡扣點。
- 「臺西客運」之「臺中─臺西」、「臺中─北港」國道客運路線之車輛。
- 「豐原客運」之「豐原─臺北」國道客運路線之車輛。
- 「新竹客運」之「臺中─新竹」國道客運路線之車輛。
- 「國光客運」於北部:基隆站、台北站、重陽站、板橋站、龍潭站、桃園站、桃園機場站、經國轉運站、中壢站、新竹站、清大站;中部:台中車站、朝馬站、水湳站;南部:嘉義站之售票櫃台販售往返「臺中─基隆」、「臺中─臺北」、「臺中─桃園」、「臺中─新竹」、「臺中─嘉義」。
2、計程車
10月1日起,將計程車每趟補助上限由現行85元調升至100元。上車地點由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區域劃分,不足款將由可自費加值現金及自付現金方式支付。
3、捷運
民眾自110年4月25日起搭乘臺中捷運系統進出站皆須感應票卡,點數不足支付,將由自費儲值現金錢包扣款。
4、台鐵
採用起或迄點其中一站為本市境內車站,由各站體閘門進出站皆須感應票卡,每趟次最高補助45元(1點=1元)。(推薦閱讀)敬老禮金要發了!1縣市長輩「最高可領10000元現金」、敬老卡也加碼,入帳方式、時間曝
台中市敬老卡遺失怎麼辦?
持有人向原申請區公所辦理掛失;電子票證經掛失者應重新辦理申請,每個月以一次為限。電子票證掛失起3小時內遭冒用所生之損失,由電子票證持有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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