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歐旅遊注意! 入境英國需繳10英鎊、 審核3日申請ETA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歐盟與英國近期推出旅遊新制,外交部歐洲司副司長林主恩今(1)日說明,入境英國必須申請「電子旅遊憑證」,每次申請費用10英鎊、審核約3個工作天,入境歐盟明年起需經由「歐洲出入境系統」,以自動化方式查驗。
林主恩今日於外交部例行記者會說明,英國內政部簽證暨移民署(UKVI)9月10日已公布分階段施行「電子旅遊憑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入境制度,歐盟執委會也宣布「歐洲出入境系統」(EES),將於11月10日正式啟用。
英國「電子旅遊憑證」(ETA)部分,林主恩說明,新制規定所有入境英國的人(含嬰兒)皆須申請ETA,期間得旅遊、探親、訪友、洽商及短期學習,每次停留不得超過6個月,每人每次申請費用為10英鎊,申辦審核時間約為3個工作天,成功申獲者2年內可多次入出境。
林主恩指出,具我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持有人,自今年11月27日起開放申請ETA,而明年1月8日起,皆需持用ETA方可入境英國;申請方式可採自辦或代辦,惟遞件後無論核發與否皆不退款。
歐盟「歐洲出入境系統」(EES)部分,林主恩說明,EES將於今年11月10日正式啟用,將以自動化方式取代現行人工查驗,所有第三國(包含台灣)旅客在該系統正式啟用後,須在入境機場至自動查驗機拍照、登錄指紋及掃描旅行文件等。
林主恩進一步說明,「歐洲旅行資訊及授權系統」(ETIAS)原則將在EES系統啟用約半年後開始實施,歐盟尚未公布確切實施日期,目前持用效期6個月以上之我國護照,且護照上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我國籍人士,仍可以免簽方式入境申根地區,外交部將於獲得進一步確切資訊後向國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