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陳歐珀涉賄移審北院 法官17:00開接押庭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收受商港業者賄賂,檢方查出陳收受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共829萬餘元,陳妻則涉公益侵占勁宜蘭協會的110萬元,今分依職務行為收賄罪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公益侵占、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歐珀夫婦、業者等16人,並對陳歐珀具體求刑計24年2月;在押的陳歐珀下午移審台北地院,法官定下午5時開庭接押。
北檢起訴認定,陳歐珀涉2件收賄罪各413萬元、50萬元,詐助理費411萬餘元,合計874萬多元,3罪各求處8年、7年2月、7年6月徒刑,2件洗錢罪各求處1年、6月,5罪合計求刑24年2月;陳妻涉公益侵占110萬元,求刑8年8月。
陳歐珀被控於立委任內,涉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負責人洪英正每月匯款至少5萬元「顧問費」共413萬餘元,運用立委職權以開公聽會、協調會等方式,為聯興物流爭取減少承租基隆碼頭租金,並接受請託年推動「商港法第72條」等修法,將船舶造成民有商港設施受損,列為可勒令船舶停止作業或禁止出、入港的事由,以便聯興在臨岸設施受損壞時爭取賠償。
檢廉接獲檢舉,6月3日發動搜索約談,翌日聲押禁見陳歐珀獲准,日前聲請延押也獲准。北檢今偵結起訴陳歐珀等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