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義警出勤身故 礙於這原因保險公司僅賠4萬元
台南市一名義警在今年1月期間,值班簽到出勤後,突然感到身體不適,送醫不治,後續家屬申請警察局福利團體壽險理賠時,保險公司認定非屬因公意外身故,無法以230萬2千元作為保險賠償金,僅能以「身故失能」項目賠償4萬元,讓家屬難以接受。議員要求市警局替義警提高保費預算,並增加「因公執勤身故失能」給付項目。
南市警局指出,今年義警、民防、巡守隊、義交有8359人,每人每年保費400元,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有4項,包括傷病住院每日津貼給付400元、身故失能保險金4萬元、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26萬元、因公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230萬2千元。
國民黨議員林美燕表示,義警及民防時常幫忙員警,協助守望與巡邏勤務、維持集會活動秩序,同時也承擔發生意外的高風險,其中,因保險公司對於「因公意外」認定不同,保險公司強調要有「意外發生」,造成項目以及理賠金額的認定上會影響與落差。
林美燕說,從2011年開始,雖然每年保費都是每人400元,但理賠金額最高曾到400萬元,之後逐年降低到200萬元,為給予義警、民防人身保障,建議警察局與保險公司檢討給付項目及金額,增加「因公執勤身故失能」項目。
無黨籍議員黃麗招則指出,保費一樣,結果理賠卻縮水,警察局有必要與保險公司在意外的認定上做好溝通,確保義警保障。
市警局保安科表示,警察局也曾要提高保費由每人400元升至600元,但都被以經費不足為由,刪回400元;目前保險公司都無「因公身故失能保險金」項目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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