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香港4月30日起全面禁電子煙!「只是拿著」就開罰 最重關半年罰20萬
香港政府宣布自4月30日起全面禁止在公眾場所持有電子煙及相關配件,違者即使未吸食也將面臨3000港幣(約新台幣1萬2000元)罰款,遊客同樣適用此規定。若妨礙執法或持有超量產品,最高可處5萬港幣罰款及6個月監禁,港府並已規劃多項配套措施協助民眾戒煙。
香港街頭過去常見民眾手持加熱煙、電子煙吞雲吐霧,但這樣的景象即將成為歷史。港府宣布新規上路後,只要在公開場合被發現持有電子煙或相關配件,無論當下是否使用,一律開罰。有香港民眾表示,因為朋友不喜歡傳統煙味,加上電子菸方便且味道較不刺鼻才使用,但為了尊重法律、避免受罰,上星期已經丟掉電子煙。也有民眾認為,吸毒違法但吸煙並非違法,應讓人自由選擇,但同時表明不主張吸食電子煙。
港府此次對煙品管制再度升級,若被查獲後不配合執法,罰金將提高至1萬港幣。持有數量超過5個煙彈、5毫升菸油或100支加熱煙者,除須繳納5萬港幣罰款外,還將面臨6個月監禁。儘管中國大陸境內吸電子煙並不違法,港府仍強調對遊客不會網開一面。
香港衛生署首席控煙酒督察陳達明表示,當局已設置付款平台,包括支付寶、雲閃付等電子支付選項,預計外地旅客若無現金,可透過電子平台支付罰款。香港衛生署高級醫生黃頌欣則說明,由於住宅屬於公眾人士無法進入的私人空間,目前禁令在現階段尚未涵蓋這部分。
根據港府公布的資料,加熱煙釋放的煙霧含有80種物質,含量高於傳統煙草,其中4種更是加熱煙獨有的致癌物。港府同時強調,電子煙會引發「門戶效應」,極度容易吸引青少年嘗試。香港議員邵家輝指出,新規允許民眾繼續擁有煙機,但菸彈不可在公眾場所持有,擔心可能有人轉往隱蔽地方繼續吸食,成為另一趨勢。
儘管管控電子煙產品的力度引發議論,港府並不打算停下腳步。當局將於29日前在四間戒煙診所裝設棄置箱,並提供戒煙服務。後續規劃的「控煙十招」還將針對傳統香煙包裝進行規範,要求必須清楚展示吸煙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