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民進黨「創黨元老」家變!妻控「劈腿多女」又貪污坐牢 一審判准離婚

太報

更新於 04月13日06:41 • 發布於 04月13日05:13 • 白廷奕
許富男因收賄逾千萬遭判刑定讞,去年底入獄服刑,他的太太訴請離婚近期獲准。資料照。呂志明攝

民進黨創黨元老、前台北市議員許富男因收賄1058萬判刑6年定讞,去年底剛入獄執行。與他結婚近40年的太太因此訴請法院判准離婚,還加碼指控許富男曾劈腿多女,導致她精神極為痛苦。許富男則反駁,太太在2020年就知道他外遇卻近期才提告,已超過法定時效。但台北地院認為,許富男最近才被判刑確定,此部分未逾《民法》除斥期間,判准離婚。可上訴。

許富男的太太提告主張,她和許富男在1986年結婚,不料男方婚後數度家暴,導致她心生畏懼。太太還指控,許富男曾分別與多名女子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導致她精神痛苦進而罹病,之後許富男雖然返家跟她同住,但兩人持續分房睡,互動疏離、形同陌路。加上許富男遭判刑6年確定,太太請求法院判准兩人離婚。

但許富男辯解,太太早在2020年9月間就知道他有外遇,卻直到2024年9月才提起離婚訴訟,已超過法定提告期間,不能再用外遇當理由訴請離婚。許富男也強調,他打太太已是50年前的事情,且雙方子女曾多次在社群媒體上公開家庭合照,可見兩人已重修舊好。許富男還主張,他的刑事官司很冤枉,將來會提非常上訴,他不想要離婚。

許富男因向瀝青業者收賄1058萬,遭判刑6年確定。資料照。呂志明攝

不過法官指出,根據《民法》規定,夫妻一方因故意犯罪遭判刑超過6個月確定,另一方可向法院請求離婚;請求的一方須在知悉後1年內,或事情發生後5年內提告。

法官認為,許富男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遭判刑6年、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於去年12/10才判決駁回上訴確定,許富男的太太據此訴請離婚,未超過法定期限,因此判准雙方離婚。本案可上訴。

創黨黨員許富男過去從事民主運動,與前總統陳水扁關係密切,曾在陳水扁任職立委期間擔當服務處主任,其女許家蓓(已歿)也曾選上台北市議員。許富男被控於當議員期間,利用質詢機會,施壓北市府養工處修改投標規則,讓特定瀝青廠商取得標案後再收取回扣,2004年至2006年收賄共1058萬餘元。

全案2006年起訴後,一二審均重判許富男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6年,更一審則改判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3年,更二審又改判6年、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去年底駁回上訴確定,許富男於去年12/30報到入監服刑。

《太報》關心您,勇敢拒絕任何形式暴力,求助專業人員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全國家暴專線:113

‧報警:110

‧線上通報:關懷e起來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馬英九失智了?周美青、馬以南聲請「輔助宣告」 北院:已收案

鏡報
02

老公被當眾槍殺亡!妻不敢跟小4兒說真相...孩子以為是心肌梗塞

ETtoday新聞雲
03

永春高中學生蛋洗學務處!遭校方提告5罪

NOWNEWS今日新聞
04

新北捷運旁23年地標撐不住? 10層樓百貨櫃位撤光「宛如鬼城」

鏡週刊
05

立委林宜瑾認了!連詐16年共1412萬全繳回 拿公費幫胞弟「肉粽」賠車禍...法庭求饒:給我機會

鏡報
06

獨家/最慘得主!叫22元外送中千萬發票卻一毛拿不到 狀告財政部判決出爐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