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公布董事提名人選 堡新不滿候選人遭剔除赴北檢遞狀
中華工程公布第28屆董事提名名單,堡新公司今天(11日)指控,中工董事會以「超額提名」為由,將堡新及佳峻投資分別合法提出的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全部剔除,呼籲董事會不能扮演「太上法院」,曲解法令又狂踩法律紅線,甚至把金融監理機關當成空氣、擺設,已委任律師林正疆、葉建偉前往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中工董事會成員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中工強調一切合法且經嚴謹過程做成決議,絕不隨外部無端抹黑起舞。
中工公布4席董事、3席獨董候選人
中工公布提名4席董事候選人,包括由天京投資提名的現任中工董事長周志明、由揚真實業提名的楊美媛、由常理股份提名的陳昭龍律師、由泛宇實業提名的黃翔龍。3席獨立董事則提名紀凱峰、世新大學財金系副教授梁彥平、前華南投顧董事長儲祥生。
對於中工提名人選,堡新及佳峻投資公司發出2點聲明。第一、中工董事會決議剔除股東合法提名的董事及獨董名單,該決議明顯違反公司法第192條之1的規定。二、董事會成員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若罪名成立,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億元罰金。
堡新主張各自提出人選 中工不得任意合併認定
堡新投資委任律師林正疆指出,依公司法關於董事提名的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得「各自」提出不超過應選名額之候選人名單。主管機關函釋也指出,各股東得分別行使提名權,且提名是以候選人為對象,並無「合併計算」或「以名單為單位」的法律依據。
律師林正疆律師說,中華工程將不同法人股東合併認定為單一提名主體,主張提名超額;但主管機關早已明示,就算是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也是各具獨立法人格,亦「非為同一人」,不得任意合併認定。中工董事會的認定,已明顯違反公司法相關規定。
堡新與佳峻強調,中工董事會的決議嚴重侵害股東權利,影響股東會選舉的合法性,完全漠視主管機關的監理,毁壞公司治理莫此為甚,股東將依法追究董事會成員的民刑事責任。
中工強調候選人名單經嚴謹程序且合法合規
對於堡新的指控,中工也回應,針對寶佳集團今日召開記者會,以「特別背信」、「違法剔除」等情緒性字眼進行之不實指控與操弄,在此嚴正重申,公司董事會運作向來以最高標準恪遵公司治理原則。
中工指出,公布的候選人名單審查結果,是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在合法合規且嚴謹程序下,充分參考外部專業法律意見,並經全體董事在獨立意志與判斷,經過充分討論後所作的決議。董事會依法做出不予列入決策,完全是基於防堵有心人士違法濫權、確保股東會選舉效力之必要作為。中工絕不隨外部企圖干擾資本市場秩序的無端抹黑起舞,將持續以最高標準堅定捍衛16萬名股東之最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