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李文娟、端木正不服科技監控提抗告 高院駁回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5年03月23日04:07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李文娟、端木正涉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北院2月間裁定以個案手機定期報到的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李文娟、端木正提起抗告,高院認為2人有繼續科技設備監控必要性,裁定駁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認定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涉及公益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會計師端木正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去年12月間起訴2人,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檢察官在偵查期間諭令李文娟、端木正各以新台幣150萬元、1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自去年8月15日至今年2月14日接受以個案手機定期報到的科技設備監控後免予羈押。北院在期限屆滿前,裁定2人自2月15日起繼續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

李文娟認為,她所涉犯罪刑度不高,有緩刑宣告的高度可能,實無棄保潛逃必要,堪認具保、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已足以杜絕逃往境外的風險,沒有再施以科技設備監控的必要,原裁定違反比例原則,提起抗告。

端木正也表示,他涉及並非重罪,且有年邁母親需要照顧,2名子女均在台灣,過去長達30餘年均在台灣工作,實無可能棄事業及家人不顧而潛逃海外,原裁定未加詳查,應有違誤,提起抗告,請高院撤銷原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被告2人均有相當的經濟能力能在海外生活,況且台灣四面環海,增加偷渡出海潛逃的危險,就司法實務經驗來看,縱使被告提出具保金、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仍有在國內逃亡,甚至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導致案件無法續行或執行。

高院表示,「個案手機」定期報到的科技設備監控,主要是要被告以手機的拍照功能進行定期線上報到,取代過去需親赴指定機關(如派出所)報到的不便,相較於「電子腳環」、「電子手環」,對於被告的自由權、隱私權生活干預程度可謂相當輕微,原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因此裁定駁回抗告確定。(編輯:蕭博文)1140323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傳訊「我發生山難」 59歲男獨攀西巒大山失聯5天尋獲遺體

CTWANT
02

屏東三地門飛行場意外 男駕滑翔傘墜落送醫不治

中央通訊社
03

新北食品公司偷排廢水!水溝「一片血色」驚悚畫面曝 環保局:已勒令停工

鏡報
04

台中虎媽囚禁虐殺女兒!她生前「餓到吃廚餘求生」 額頭寫小偷被逼上學

鏡報
05

高雄老里長過世8年竟還能帶迷路阿嬤奇蹟回家 背後藏洋蔥

TVBS
06

70歲老人「拔6顆牙+植牙」4天後死亡 診所竟還向老伴發促銷訊息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