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5月驗出毒油石崇良稱屬半成品無須通報 國民黨:決策鏈必須究責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中聯油脂案再起新爭議,台糖遭質疑5月就曾因中聯油提供的「脫膠原油」苯駢芘超標而退貨,卻並未通報衛生單位,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脫膠原油屬於半成品,並非「食安法」所針對的食用油品,依法並無強制通報規範,與先前南僑明知食用油品不符合檢驗標準卻未通報情況不同。不過,國民黨今(3)日仍要求,台糖立即公布決策過程,尤其台糖是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相關決策鏈必須究責必須有人負責。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表示,台糖身為國營食品業者,是《食安法》通報義務人,台糖5月發現卻決定不向上通報,不只違法失職隱匿吃案,更害國人多吃2個月毒油。5月15日已經知道原料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高達14.7 ppb,卻只拒收、要求換油,沒有把重大食安警訊向主管機關通報,直到6月底毒油風暴爆發才被社會揭開,等於讓台灣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多吃了將近2個月的毒油,台糖現在還想用「沒有通報義務」卸責,國人不能接受。
陳以信指出,根據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台糖公司營業項目明白登記「C105010 食用油脂製造業」,同時也登記「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證明台糖也是食品業者。他強調,《食安法》對食品業者有明確的自主管理要求,食品業者對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也有自主檢驗義務。既然台糖本身就是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而且自己送驗發現原料苯駢芘高達14.7 ppb,現在必須質疑的是:台糖知道毒油超標後,為何沒有依法啟動通報程序?
陳以信指出,南僑同樣是自主檢驗發現苯駢芘超標,因未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而遭裁罰300萬元。如今台糖更早掌握更嚴重的超標數據,竟然選擇吃案不向上通報。台糖還是國營事業,更是罪加一等。
陳以信要求台糖立即公開5月15日檢驗報告及原始檢驗資料,台糖內部收到檢驗結果後的簽呈、公文及會議紀錄,5月18日決定拒收、要求換油的決策流程,尤其說明究竟是哪個台糖高層決定不向上通報?是誰決定吃案?台糖對此負有行政與政治責任,台糖決策鏈相關人等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