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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女法院內「狠甩律師巴掌」!5罪全有罪 她親自聽判…超高刑期曝光

鏡報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鏡報 林建鋒
林女(圖中白衣背對者)在法庭外掌摑律師吳中和,涉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共5罪,全部判有罪,刑期合計6年9月,但尚未定應執行刑。資料畫面

台中林姓女子(46歲)因與弟弟爭產,接連與對方委任律師爆發衝突,不僅曾潑灑不明液體、拉扯女律師頭髮,還在法庭內外多次辱罵、恐嚇,甚至揚言「我會殺你」。今年3月17日,她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朝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甩巴掌,導致吳男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事後又涉嫌在網路放話恐嚇,遭檢方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台中地院今(22)日宣判,林女涉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共5罪,全部判有罪,刑期合計6年9月,但尚未定應執行刑;林女今天也親自到庭聽判,現場部署多名法警維安,她全程情緒平穩。

爭產衍生律師衝突 潑液體、扯頭髮還恐嚇

全案起於林女與弟弟間的財產糾紛,雙方進入民事訴訟後,林女不滿弟弟委任的律師,接連對多名律師出言辱罵、恐嚇,甚至曾持不明液體在法院外埋伏,尾隨女律師進入巷弄後潑灑液體,並動手拉扯對方頭髮及手臂。

案件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林女仍未收斂,涉嫌在法庭內無視法官維持秩序,多次以三字經辱罵對造訴訟代理人,甚至揚言要加害律師生命。另一次開庭時,她又拿手機拍攝到庭旁聽的律師,並在網路發文恐嚇,相關行為陸續遭檢方偵辦。

法院走廊突然出手 律師公會理事長遭掌摑

今年3月17日,吳中和與侯姓秘書長及多名律師到法院關心旁聽開庭狀況,沒想到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竟在法院走廊朝身穿法袍的吳中和甩巴掌,並飆罵三字經,造成吳男受傷。檢方隨後依傷害、恐嚇等5罪將林女起訴,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林女遭收押後,後續開庭一度態度放軟,甚至對檢方起訴內容認罪,讓外界以為她已經收斂。不料,6月最後一次開庭時,她突然翻供,改口否認全部犯罪,還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在法庭內情緒失控,對法警及告訴人等人飆罵,一度想往法庭門口移動,現場最後出動多名法警壓制,審判長也一度宣布休庭,待她情緒恢復後才完成審理。

林姓女子在法庭外情緒失控,辱罵律師與記者。民眾提供

5罪全有罪 恐嚇最重判1年6月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林女傷害罪判刑1年6月;違反《個資法》判刑1年6月;另3罪恐嚇罪,分別判刑1年1月、1年2月及1年6月,5罪刑期合計6年9月,但法院目前尚未定應執行刑。

為避免林女再次失控,法院今天在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法警長及政風室主任也到場維安。宣判前,審判長再次確認林女人別,她情緒看來相對平穩,還回應「對、對、對」,並全程坐在法庭內聆聽判決。

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吳中和認為,林女的行徑已經嚴重脫序,法律應該給她一個教訓,希望她能記取這次經驗,不要再犯。民眾提供

吳中和庭後表示,今天宣判的刑度可以接受,尤其恐嚇罪法定刑最高為2年,合議庭判處1年6月,與一般案件相比已算相當重。他認為,林女的行徑已經嚴重脫序,法律應該給她一個教訓,希望她能記取這次經驗,不要再犯。

吳中和也提到,林女先前曾說認罪,進入審理程序後卻突然全部翻供,至今仍認為自己是遭到冤枉;至於是否上訴則是被告的權利。但他強調,無論如何,任何人都不應對訴訟對造或委任律師做出不理性的行為,也希望透過這起案件,讓社會更加重視法治與法院安全。

★遇到暴力時的應對與求助: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 24小時諮詢求助 (全年無休)。保護自己請閃避離開現場,保護頭、臉、頸等重要部位。勇敢求助親友或社工、律師的協助,或尋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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