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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女公關命案!恐怖前任狂砍57刀 一審判無期徒刑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7月24日08:13 • 發布於 07月24日08:03 • 華視
圖 /資料照

信義區去(2025)年傳出情殺案,受害人谷姓女公關任職夜店,與嫌犯劉柏葳曾是男女朋友,因男方家暴,谷女分手後也申請保護令,因此惹怒劉柏葳,於是埋伏在夜店地下停車場,持刀狂砍谷女57刀致死。今(24)日一審判決出爐,宣判劉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回顧此案,谷女和劉嫌因同在夜店工作相識,於去年初交往並同居,怎料,男方5月時家暴,谷女隨即搬走並報警申請保護令,後來劉嫌長達2個月不斷騷擾求復合,讓谷女相當困擾,直到7月底收到北院核發的保護令,本以為就能結束這場噩夢,沒想到,劉嫌在核發保護令的消息後,竟埋伏在女方工作處停車場,一見到便在1分鐘內揮刀狂砍57刀,導致谷女重傷不治。

劉嫌在開庭時坦承殺人,並堅稱是谷女劈腿又欠錢不還,自己才「情緒失控」殺人,更形容谷女「愛慕虛榮」,還辯稱不記得行兇過程、當兵時被驗出有精神病症等。案經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密集審理7天,經檢察官、 辯護人自主調查證據,認被告確有殺人及違反保護令之犯行。

法官考量,被告明知法院已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仍在被害人前往上班之際持刀猛刺被害人,致被害人送醫不治死亡。被告任意於公眾得出入之停車場內行兇、剝奪被害人之生命,不但使其家庭破裂, 且被告係在法院核發保護令後為此殺人犯行,亦增加社會大眾之不安全感,犯罪行為惡性重大,犯罪所生危害至鉅。被告事後雖坦承犯行,然對於犯罪細節多為選擇性記憶之陳述,且未賠償被害人家屬,亦未獲家屬原諒等情,判決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夜店女公關命案!恐怖前任狂砍57刀 一審判無期徒刑 | 圖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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