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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小玉「換臉謎片」海撈千萬!再判賠網紅100萬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2月19日02:00 • 發布於 2023年02月19日01:58

社會中心/林庭蕷報導

知名YouTuber小玉(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以AI技術「Deepfake」製成A片,將女性藝人、網紅及民意代表照片移植至AV女優臉上,藉此獲利1338萬元,受害者高達百名,包括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議員黃捷、藝人鄭家純等,其中有21人提告求償,新北地院近期又判2人須賠償某位受害的正妹網紅100萬元。

小玉與助理莊炘睿自2020年7月開始,在網路上下載被害人影像後,再以深偽技術將被害人的臉部特徵移植至AV女優臉上,並在各大社群平台PO出短影片吸引網友加入付費會員。新北地院依不當利用個資罪、刑法販賣猥褻影像、加重誹謗等罪論刑,去年7月判處小玉5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98萬元;莊炘睿判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2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338萬元,全案於二審審理中。

小玉以深偽技術將被害人的臉部特徵移植至AV女優臉上,並在各大社群平台PO出短影片吸引網友加入付費會員以此牟利。(圖/翻攝小玉IG)

民事部分,全案受害者高達119人,其中有21人提告求償,新北地院認為,「猥褻影像一旦上傳至網際網路後,甚難阻止、收回」,自去年12月陸續判小玉與莊炘睿須賠償黃捷及某空姐各100萬元,近日再判應賠某位YouTube頻道訂閱數、FB粉絲人數都接近百萬的正妹網紅100萬元。

而小玉「換臉」一案發生時,刑法尚無「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罪章,立法院院會今年1月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防堵利用深偽技術犯罪牟利,卻因法規不足而輕判,甚至可易科罰金的事件重演,修正案通過後,在有重罰的法源基礎下,每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若犯下多案,刑期恐超過7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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