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還不完! 「合法高利貸」? 男借30萬利率36.3%

TVBS

更新於 2025年12月02日10:09 • 發布於 2025年12月02日10:09 • 葉豐瑋 崔重群,何佳陽,傅定華,SNG
台北有一名男子,借30萬元,實領25萬元,卻須還款43萬。(圖/TVBS)

為杜絕融資亂象,金管會日前宣告,將國內12家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對象,落實監管;但受害個案仍層出不窮,像是台北就有一名男子,因為要替家人籌措醫藥費,跟融資公司借了30萬元、實領25萬,卻要還43萬元,利率高達36.3%,遠高於銀行跟當鋪的利率上限,必須一天打4份工,才能還錢。

這名受害者 Kevin 表示,借錢欠錢是非常丟臉的事情,他在正職下班後,還必須跑外送、去餐廳洗碗,一共打了 4 份工,才能補上財務漏洞。他借款的對象雖然不是地下錢莊,利率卻更高。Kevin 解釋,當時他借了 30 萬元,每一期需要還 7260 元,一年多後才發現這些利息是不合理的,但已經來不及了。

事情的起因是 Kevin 接到代辦業者電話,以商品貸、中古車貸款方式借了 30 萬元,實際拿到不到 25 萬元。他必須分 60 期還款,每期還 7260 元,還被預先扣除 5000 元的設定費與手續費加代辦費。總計還款金額超過 43 萬元,利率高達 36.3%,比當鋪還要高,卻不受銀行法、消金法規範,無人可管。

Kevin 感嘆道,不明白為什麼國家可以讓這些賺到上市上櫃的融資公司,持續合法地放貸給一般民眾。根據監察院調查,國內融資業三大龍頭占據市場九成左右,近 4 年內以低利息向公股銀行借款超過 1300 億元,卻轉手以遠高於法定上限的利率放貸給一般民眾。立委邱議瑩認為,這些融資公司讓很多年輕人覺得貸款很容易,殊不知貸款後才發現還款困難。應該要推動專法,做一個完整的規範。

然而,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融資公司不像銀行會吸收存款,所以沒有必要對這些公司做納管,目前專法也沒有必要,利率費率的問題在本次金保法和相關的授權執法中已有規定。利率高得誇張,被形容為有牌的地下錢莊,在新制上路之前,銀行局表示只能透過民事途徑,尋求權利保障。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家/10歲姊姊「換尿布洗澡」全包!單親媽人間蒸發4天 3姊弟被迫安置...媽媽竟又生第五胎

鏡報
02

曾領愛心便當、嗆警掀波 前法官送懲戒今開庭為己辯護哽咽

聯合新聞網
03

陸女赴金門賣淫 金防部證實:7官兵涉社維法遭查

太報
04

震撼身分曝光!疑沾易燃液體...51歲男全身100%著火亡 竟是「2年前開賓士撞總統府車主」

鏡週刊
05

普發5千引爆遷籍潮!關西5天1361人申請 有無「幽靈人口」竹檢要查

自由電子報
06

「我嚇到不知道了!」目睹愛孫慘遭垃圾車輾斃 外婆崩潰跪地痛哭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