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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惡意留言「1500 1H2S」影射馬郁雯陪睡 雙重詆毀一審判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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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11月21日05:24 • 發布於 2025年11月21日05:24 • 上報快訊/陳安利
劉男惡意留言影射馬郁雯以性交易換獨家,北院一審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台北前市長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時,時任記者馬郁雯因揭露帳冊備受矚目。未料,一名劉姓網友竟在她的臉書留下「15001H2S?」及「⋯記者到底陪誰睡7年」等留言,影射她靠性交易換取獨家。檢方於今年9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近期一審判劉男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馬郁雯則強調,絕不會縱容「躲在鍵盤後方的惡意」。

起訴指出,當時馬郁雯轉發「台灣記協聲明」後,貼文底下已出現多則帶性暗示的留言,包括「陪睡女」、「過幾天會不會有陪睡名單出現?」等語。36歲劉男見狀也跟著留下「15001H2S?」,意圖影射馬女以「1小時1500元」從事性交易。庭審時,他雖承認留言確實由他發布,卻辯稱「『1500 1H2S?』意思是1H 2 Section,1500是下午三點的意思,不是金額」,否認涉及性暗示。

然而法官認為,該留言在充滿性暗喻的語境下,的確會讓一般閱聽者聯想到性交易價碼,使人質疑馬郁雯是否以性交易換取對價,甚至因金額低廉形成二次羞辱。法院認定此舉足以嚴重貶損名譽,加上劉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道歉或取得諒解,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4個月徒刑,得以1千元折算1天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公布後,馬郁雯隨即在臉書表示,過去一年多因1500萬獨家報導遭遇大量「惡意性騷影射、妨害名譽」,所有案件她已全數提出刑事告訴與性騷擾申訴,「刑事成立就去坐牢,性騷擾成立就當一輩子性騷犯」。她強調,不論是記者或議員參選人,她捍衛名譽的態度絕不改變,更警告惡意造謠者,「你們一個都別想跑!」(責任編輯:王晨芝)

(延伸閱讀:【有片】揭「小沈1500」馬郁雯宣布參選中正萬華議員 段宜康:只想30秒就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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