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脫/被「不合理」法規夾殺? 10多家沉浸式體驗業者「宣布關門」
今(2026)年5月台北市密室逃脫員工因扮演「吊死鬼」意外身亡,引發社會震驚,政府加強稽查與監管。然而,執法行動不僅被質疑未直搗意外事件的問題核心,也戳中產業多年來因政府消極應對導致深陷法規夾縫的痛點。台灣沉浸式體驗協會指出,近日已有超過10家業者因難以負擔不合理的法規要求,已經宣布將結束營運。
員工扮吊死鬼意外離世 聯合稽查卻未直搗問題核心
2026年5月10日台北市密室逃脫「邏思起子」員工在扮演「吊死鬼」角色時不幸意外離世,引發社會震驚。隨後台北市政府在15日至17日針對34處場所發動「公安聯合稽查」,有12家因消防安全問題遭開罰,另有9家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移送都發局裁處。
開溜製造所創辦人楊承燁直說「現在出事的是職安、是內容問題,而不是外在因素」,他認為聯合稽查行動實際上並未切中悲劇事件的問題核心。
嘉南藥理大學公共安全及消防系特聘教授蘇銘宏解釋,所謂「公共安全」是透過法規設備及教育訓練等方式預防災害發生,像是公共場所的建築物安全、防火區劃、消防設備等,偏重「硬體」層面。但是此次意外本身屬於勞工職場安全的「職業安全衛生」缺失,牽涉的比較是「軟體」方面的管理制度問題。
簡單來說,「職安問題」與「公安問題」分屬不同的兩個層次。「職安問題」目前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至於「公安問題」,除聯合稽查開出罰單外,內政部國土署日前也正式公告將「互動式情境體驗場所(密室逃脫)」之建築物使用歸屬D-1類組。
如今中央確立全國統一標準,看似解決過往「缺乏明確法規制度、各縣市規範相異」的痛點,但是對業者而言,現行分類卻是致命重擊。智慧獵人工作室共同創辦人周學頤說:『(原音)密室逃脫其實在2012年就已經存在,我們這10年下來從來沒有被明確的要求必須要在商業區才能夠執業,所以當這個要求下來的時候,其實很多業者它是無所適從的。如果有一個完整公告並且給予一定時間的輔導,我相信有能力或者是有這個技術的業者可以想辦法去克服,但是現在告訴我們說「你們必須要在商業區,我給你們2個月想辦法」,2個月能想什麼辦法呢?你要嘛就是關掉,要不然就是想辦法把空間變成商業區,這件事情有那麼容易嗎?』
據了解,當前產業在「土地分區使用」上與遊樂園同屬第32組;在「建物使用執照」方面與室內遊樂場、健身房等場所都歸為D-1類組;而在「消防安全場所」則與電影院、KTV等場所一樣,皆屬最高級別的甲類。台灣沉浸式體驗協會秘書長馬偉軒指出,此歸類邏輯凸顯政府對產業的想像不符合實際樣貌,明顯是陳舊規範難以適應新興產業發展而胡亂錯置的結果。
周學頤補充:『(原音)D1的一些核心標準「高人流、不特定人士」這兩個我們其實都不符合啊,我們的人數遠低於KTV,我們一個時段2個小時,10坪、20坪可能只有10個人,這個容載量是低,再來就是我們會記載所有消費者的聯絡方式,所以不是不特定人士,是透過預約制來執行的。』
根據協會統計,事件發生至今,全台84家業者中,已有10餘家業者相繼宣布終止營運,選擇離開沉浸式體驗產業。
土地分區等同「遊樂園」 4線道大馬路旁才能開業
楊承燁回顧,起初產業因為規模小、政府端態度消極,「沒有一個明確分類可以把我們定義成誰」,以致過去就算想合法合規,也常在政府審查端碰壁,最終許多業者只能在灰色地帶發展。
楊承燁過去曾任職於「邏思起子」,並於2024年創立「開溜製造所」。(饒辰書 攝)
楊承燁在決定成立開溜製造所時就下定「盡量符合法規」的目標,他期待發揮示範效果,「讓大家知道可以這樣做」,倡議產業走向合法的場館空間。
不過迎面而來的第一道難題是「土地使用分區」。產業因為被歸類為「第32組的遊樂園」,依法原則上只能使用「商四」土地,至於「商一、商二、商三」則需滿足附帶條件才能使用,並完全禁止使用「住宅區」。其中最主要的附帶條件是「應臨接寬度12公尺以上道路」,也就是營業地點必須在至少4個線道寬的大馬路旁,如台北市中山北路或忠孝東路等。
不動產業者查詢台北市公開資料後指出,全台北「第四種商業區(含商四特)」的土地使用分區合計約450筆(純商四僅191筆),主要集中在中山區、萬華區、中正區及大安區。
楊承燁找到台北市士林區的「永勝大樓」,此地雖屬「商一」土地,但幸好鄰接中山北路,滿足路寬要求,通過法規第一關。
建物使用執照變更需100%區權人同意 難如登天
接著第二關必須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沉浸式體驗產業被分類在D-1類,與室內游泳池、健身房、室內兒童樂園等行業相同。楊承燁表示,現成的D-1場所面積通常都非常大,不符合沉浸式體驗產業的資本規模及實際需求,更何況「當初在找的時候完全沒有任何D-1的場地」,他說:『(原音)我當初找場地的時候,其實沒有限縮租金跟坪數,我覺得適合、能看就去看;然後因為我後續想要拓展點的時候,去看任何場地,我目前只遇到有一間是D-1的。』
周學頤則說,沉浸式產業多屬小資本業者,很難跟同屬D-1的大型健身房業者競爭。不動產業者也評估,要找到同時符合「商四、D-1、甲類」的現成物件,「市場上確實稀缺」。
當市面上沒有現成的D-1場地,「變更使照」成為關鍵途徑。楊承燁說明,現址原先使用執照為B-2,通常是家樂福、寶雅等零售商場用途,而申請變更須先聘請建築師檢視「建物設備、樓板承重、避難空間」,將施工設計圖送交市府審核,通過後才能順利完成變更。
楊承燁說:『(原音)後來被通知說要開一些共用逃生出口,然後包含這個地方當初也沒有排煙口。最主要就是這些共用出口的部分,需要召開那個區權人大會;後來被退件的原因就是說,有一個(開設)共用出口需要100%的(區權)人同意,這基本上是完全不可能完成的。』
他解釋,該大樓約150戶,從承租到第一次開會已耗時7個月,要一半以上出席就很不容易,「有些人甚至在國外根本找不到」。他無奈表示,變更使照要得到百分百同意,「是花錢也沒辦法解決的問題」,不只難如登天,根本可說是天方夜譚。
業者稱「低人流、高控管」 學者:公安風險仍高
至於消防方面,沉浸式體驗產業被歸類為相對嚴格的「甲類第二目」場所。學者蘇銘宏分析,雖然業者主張產業因為「低人流、高控管、使用弱電設備」而風險較低,但是根據環境陌生複雜、動線封閉等特徵,他評估沉浸式體驗場域仍有一定公安風險,而且在複合用途建築物內,亦須考量安全風險可能來自其他樓層,他認為分在甲類場所算是適當。
蘇銘宏提醒,在複合用途建築物內,公安風險也可能來自其他樓層。(饒辰書 攝)
業者楊承燁也認為「歸在甲類是合理的」,但他特別指出,高標準的消防要求對小型業者是不小負擔。當時他花費新台幣700萬元建置消防設備,包括灑水設備、發電機、幫浦都是從無到有,尤其灑水設備若要使用大樓既有水源,同樣需取得大樓百分百同意,因此他決定自建水塔,最終「快200平方公尺大概有20幾坪都被消防設備佔據」,才通過法規標準。
楊承燁指出,從無到有建置排煙等消防設備共花費新台幣700萬元,才通過法規標準。(饒辰書 攝)
隨著消防法規越來越嚴格,業者面對老舊建物不符新規範而需再度改建,蘇銘宏表示「會很困擾是可以理解的」。他強調關鍵在於政府面對沉浸式體驗產業的決心與態度,如同政府推動長照政策時,亦因應部分機構實務運作上的難處進行法規調適,例如修法開放以簡易灑水設備取代傳統灑水設備,便能在降低建置負擔的同時,也確保消防安全。
雖然內政部早於2017年就提出「互動情境體驗場所安全指導綱領」,但是該綱領並無實質約束力,且近年隨產業發展亦稍嫌過時,於是蘇銘宏建議政府可從「用途、規模、特性」三方面具體評估安全風險,制定符合產業運作特性的規範。
職安意外掀產業合法生存戰 10餘家業者宣布關門
面對土地分區、使用執照、消防安全這三大關卡,楊承燁坦言,他們最終仍未成功將使照從B-2變更至D-1,而此次事件所衍生的「大肅清」執法,讓位處模糊地帶的沉浸式體驗產業直接面臨法規矛盾與真空的沉重衝擊。事件發生後,市府即來函要求他們1個月內變更使照,目前他已依法提起訴願。
目前已有不少沉浸式體驗業者宣布將停止營業。(擷取自業者粉專)
楊承燁說:『(原音)健身房一開始也是被歸類在D-1,那D-1通常是給World Gym那種超級大的廠家,但其實有非常多的小型訓練班,比如說皮拉提斯,他們可能100、200平方米(公尺)以下,那這一開始也被規定在D-1,但是後來政府就是有一個規定下來,我記得是300平方米(公尺)以下、沒有任何明火、危險機具等等,你就可以被規範在D-5、住宅區也可以設置。』
業者們表示,近日政府雖已著手研擬相關規範,也邀集業者參與各式會議表達意見,但在法制到位之前,「罰單可能會一直來」。正是如此,許多業者已不堪承受、選擇離開,這場攸關產業存亡的合法生存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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