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停車位沒靠右釀追撞!騎士倒地又遭輾斃 駕駛判4月獲緩刑
記者葉品辰/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萬姓男子駕車準備停車時,未靠右側而在道路上緩慢行駛,導致後方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上其車輛左後車尾,騎士倒地後又滑入內側車道,遭後方另一名張姓女機車騎士追撞,傷重不治。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萬男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須依調解內容分期賠償被害人家屬。
判決指出,萬男當時駕車於車道內緩慢滑行準備停車,卻未盡量靠近道路右側行駛,影響後方來車通行。被害人騎乘機車時也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萬男車輛左後方後倒地滑行至內側車道,不料遭後方張姓騎士追撞,最終因傷勢過重身亡。
法院審酌,萬男的駕駛行為確有疏失,但依事故鑑定結果,其過失程度屬於肇事次因,被害人才是肇事主因;至於同案遭起訴的張姓騎士,則已另案獲判無罪。法官指出,萬男肇事後留在現場,主動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並接受偵辦,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依法減輕其刑。此外,萬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約定分2期支付賠償金,目前已完成第1期款項給付。
法院綜合考量萬男無故意犯罪前科,且已展現彌補損害誠意,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並須依調解內容完成剩餘分期賠償,若未履行相關負擔,緩刑仍可能遭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