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Fumi阿姨」北捷踹婦人裁決出爐 申請異議仍遭罰鍰
台北捷運車廂內去年9月29日73歲曾姓婦人因強逼Fumi阿姨讓座,並多次以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襲擊膝部,引發糾紛。Fumi阿姨因此以雙腳將曾姓婦人踹開,雙方皆未受傷。法院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初裁Fumi阿姨6000元罰鍰,後經聲明異議,改裁處4000元,並不得再抗告。
法官裁罰過高 提出異議改處4千罰鍰確定
裁決書指出,Fumi阿姨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在「信義安和站」車廂內遭遇73歲曾姓婦人強逼讓座。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撞擊Fumi阿姨膝部,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Fumi阿姨以左、右腳踢開對方,導致曾婦摔倒致座位上。
Fumi阿姨日前受邀上女星薔薔PODCAST節目《薔栗膠》時表示,收到法院裁定書後,提出聲明異議,主張自己屬於正當防衛。Fumi阿姨表示,曾姓婦人屢次以提袋襲擊膝部,自己多次忍讓,且未將對方踢傷,強調並非「互相鬥毆」,且屬初犯,原處分未審查適當。他強調,「應屬合法正當防衛,且也未成傷,難認有互相鬥毆情形」。
法官審酌雙方行為,認定雖有疼痛感但無人受傷,認為雙方皆有互加暴行。法官指出,「雙方因捷運車廂內讓座糾紛,在公眾場所互相鬥毆,對社會秩序、安全造成影響」,考量Fumi阿姨素行良好、坦承未再滋擾,撤銷原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