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法務出庭「一問三不知」 坦承捐民眾黨30萬:但誰叫我捐、為什麼捐都忘了
台北地院今(17)日續審京華城案,傳喚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出庭作證,而陳俊源在法庭上,強調捐款民眾黨的30萬元是他接受公司指示,但是誰交代他的「都不記得了」,但他認為這30萬不算賄款,會認罪是因為他不能負擔後續訴訟成本。
檢方指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指示旗下7人各向民眾黨捐款30萬元,共210萬元的政治獻金行賄柯文哲,以作為京華城容積率的賄賂,陳俊源也是7人之一,被認定是行賄共犯。陳俊源後認罪,獲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支付公庫120萬元。
而陳俊源今日出庭時表示,他在2017年5月到2021年3月間,於威京集團擔任法務經理;在2020年3月,公司問他「願不願意捐款給民眾黨」,他答應後便有人交給他30萬元現金,隨後便去銀行匯款,不過是誰交代他的,「我都不記得了」。
不過,陳俊源在筆錄中證稱,交錢給他的人是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他今日卻在庭上不斷強調,他實在不記得是誰,是檢察官偵訊時不斷追問此人身分,問他「男的女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他才認為可能是張志澄。
陳俊源提到,公司也沒有交代他捐款的原因,也不知道公司還叫另外6個人各捐款30萬,他不清楚其他人的狀況是什麼,但相信這指示是財務人員所簽的公文。他覺得政治獻金不會影響陳情結果,因此認為這30萬不是賄款,不過檢察官認定捐款是行賄,他考量若被起訴,後續訴訟成本他不能負擔,因此認罪換取緩起訴。
另外,檢方也指出他與朱亞虎針對與北市府的京華城案會議,多次有密集通訊聯絡,詢問其中訊息詳情,不過陳俊源大多回答「不知道」,「不記得了,我答不出來」。(推薦閱讀)「柯文哲在監獄管得到臉書嗎?」趙少康砲轟北檢:呼吸都可以說成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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