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法」立院初審通過 是否停徵議員要求台中市府提配套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中央的「娛樂稅法」已在立法院初審通過,未來電影、演唱會、戲劇表演及體育賽事將免徵娛樂稅,地方甚至可經議會同意全面停徵,多位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擔心,娛樂稅是地方稅,若減免後,「一邊減稅、一邊收不到稅」的雙重壓力,要求市府提出完整評估與配套。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113-114年追回欠稅20億元,是六都第2名,而台中課徵娛樂稅一年2億,雖然娛樂稅規定多個的娛樂項目免徵,但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及財政部所規定項目交由地方政府來決定,由於目前該法只完成初審,未來會等三讀後,會評估如何修法。
市議員陳雅惠、蕭隆澤、陳淑華、陳俞融、張芬郁、謝家宜等人聯合質詢,關心停徵娛樂稅,是否影響台中市的稅收。
議員陳雅惠表示,娛樂稅是地方稅,若多數的娛樂稅停徵,將可能減少的台中市財源,市府是否跟進其他城市推動免稅,或維持課徵?像台北市已經表態,要朝全面免稅方向推動,要求市府應儘早對相關財政是否衝擊,進行完整試算與配套,不能等中央三讀後才倉促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