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會柯文哲露「滿意微笑」是因賄賂成功? 沈慶京發長文自白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分別遭判17年和10年有期徒刑。針對本案中行、收賄細節,台北地院日前發布的新聞稿中提到2020年2月份,時任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陪同沈密會柯,朱見到沈「面露滿意微笑離去」,反映與柯的密談結果具正面意義,其後北市府將京華城案送交都委會研議,可推知雙方已就違背職務行為與利益給付,形成可得推悉之默示對價合意,並進而達成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沈慶京今天就北院這段陳述,做出了回應,宣稱「微笑」是他從小的習慣。
沈慶京今天(15日)下午在臉書發文,「微笑,是我習慣對社會的友善,而非犯罪的印記。近日媒體沸沸揚揚討論著台北地方法院關於京華城案的新聞稿。新聞稿言之鑿鑿地描述我『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並以此推論這抹微笑代表我與柯文哲市長收賄的『默示合意』。然而,這句以微笑定罪的關鍵描述,在近四百頁的正式判決書全文中,竟然消失了。身為當事人,我不得不針對這種『看圖說故事』,向社會大眾和法院說明事實真相。」
他接著說:「首先,微笑是我從小的習慣,不是行賄的標記。認識沈慶京的人都知道,我從小就是個面帶微笑的人。這不是偽裝,更不是因為得到了什麼好處,而是一份深植於個性中的習慣與禮貌。我從小極度害羞內向,在學校常被欺負,後來為了自我保護而流連於學生幫派。在那些混亂的歲月裡,我總是習慣用微笑來看待這個社會。27歲進入工商界,從事紡織品配額貿易,在事業起起伏伏的驚濤駭浪中,我依然習慣微笑面對。」
「微笑,是我克服個性害羞與恐懼內向的方式,也是我對社會各種事務的喜悅和樂觀的表達。記得小學和初中上音樂課,我被老師叫起來唱歌,我害羞到完全開不了口,但依然保持微笑。這份對公開表現的害羞伴隨我大半輩子,直到43歲在經濟部次長徐國安的鼓勵下,我才終於克服心理障礙,第一次在KTV開口學唱歌。31歲時,我分別應邀到三個大學演講國際貿易,每次演講緊張到肚子痛,我用微笑彌平緊張。」
「1999年我51歲出了一本勵志書《突圍》後,初二同學周京陵(當時的華視製片)寫信給我,他說『看到《突圍》才確定你就是萬中同班同學的那位沈慶京。初中的時代,你寫得很少,但也勾起了我對小小個子的劉秉頣老師、十分酷的陳金郎老師、和愛打人的錢組長的懷念。彷彿中還記得你被老師叫起來問問題,你低著頭微笑的神情。時光好快,真是江湖夜雨十年燈,少年子弟江湖老啊!真高興出了你這麼一位同學』。從同學的描述,可知『微笑』早在我成為商人之前,就是我面對外界的友善態度,甚至是我在害羞緊張時的習慣表情。」
沈慶京繼續說道:「再來, 對同仁的微笑是基本禮貌,不是利益的交換。如果法律將『習慣微笑』解讀為犯罪的合意,那麼司法衡量的將不再是客觀證據,而是主觀的偏見。2024年,面對台北地檢署一連串肅殺的偵訊,檢察官郭建鈺偵訊,我微笑面對,後來檢察官林俊言連番的威脅罵我『你們中國人……』我才生氣;法院審理時,面對審判長問話,我還是常常微笑。即便寶佳集團林家宏先生和我碰面時,企圖心很強的他直接表達希望取得中工經營權時,我依然微笑。因為對我而言,除了吵架,微笑是做人最基本的禮貌。」
「2020年2月,我前往北市府邀約柯文哲市長參加公益活動,那是一次再單純不過的社交拜會,我們從未談過對價關係,更未提及任何金錢或行賄合意。結束會談,我看見等候的同仁朱亞虎,自然地對他微笑,那是對同仁的體恤與基本禮貌,也是我的習慣。我做夢也沒想到,捐給民眾黨的210萬元政治獻金,竟會被法官與我『習慣性的微笑』強行掛鉤,拼湊成所謂貪汙行賄的犯罪證據。」
他批評,北院的判決書像在「寫小說」,缺乏證據論述,「許多法律學者與律師都點出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北院新聞稿中『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這句話,未出現在判決書中,恐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問題。判決書應該嚴謹地記載事實與證據,而不該像寫小說一樣『看圖說故事』。如果一份影響人身自由的重大判決,法官為了加強輿論說服力,在新聞稿中『自行整理』出判決書裡沒有的心證結論,這對司法公信力是多麼致命的傷害?」
「在法庭上,我倒是看見公訴檢察官們時常交頭接耳,面露帶有嘲諷意味的微笑。如果我的微笑代表『期約賄賂』,那檢察官在法庭上的嬉皮笑臉,是否也能被解讀為『小人得志』或『構陷他人』的證據?」
最後沈慶京表示,「法官判決必須依照證據,嚴謹認定,而非對表情的心理揣測。朱亞虎先生發簡訊,未經我同意,這是他個人的行為,而我的微笑是我的人格慣性。將兩者強行掛鉤,這不是司法,而是編劇。我接受法律最嚴格的檢視,但我不接受對我人格特質的惡意標籤化。希望法庭能回歸證據法則,不要讓『沈慶京的微笑』成為台灣司法史上令人毛骨悚然的定罪標籤。我依然會保持微笑,因為那是我的習慣,是我面對世界的方式。我也期待,最終司法能還給我一個正義、不含偏見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