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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女友討債出事了!涉《個資法》一審判6月 王大陸委任律師發聲:遺憾、要上訴

太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侯柏青
藝人王大陸違反個資法,一審判6月。資料照。廖瑞祥攝

藝人王大陸砸360萬元閃兵,懷疑犯罪首腦「黑哥」收錢不辦事,透過好友游翔閔找時任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偷查個資;他也為幫直播主女友闕沐軒討債,由好友找上四海幫海鷹堂堂主「小阿俊」等人輾轉查個資。一審今天認定前案無罪、後案判6月。王大陸委任律師事務所發聲,強調判決內容與事實不符「甚感遺憾」,將提上訴。

檢方查王大陸閃兵案,查出王大陸砸360萬元給集團首腦陳志明,他不滿陳男收錢不辦事,透過好友游翔閔找劉居榮查個資,王大陸發現陳男在監,還嗆「他2/6才進去,所以他就是很有問題,而且我查到他3代都一堆前科進去,我先提告,不還錢,找他全家」。

檢方也發現,王大陸的直播主女友闕沐軒遭男子潘俊宇詐騙400餘萬,潘男入獄後沒賠償,闕沐軒另透過王大陸找游翔閔協助,他們成立微信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游男委託陳子俊幫忙,在男子陳柏均等人的協力下找到潘男個資,再到潘家討債。

不過,新北地院今天認定,王大陸等人非法利用陳志明個資部分無罪,但潘男個資的部分則各別判處王大陸、闕沐軒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王大陸晚間透過法律事務所發表聲明,強調會上訴。

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聲明

**有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於今日就王大陸先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案判決結果,本所聲明如下:

一、關於陳志明個人資料部分,法院已認定王大陸先生並未違反《個資法》,並為無罪判決,證明王大陸先生並無不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之行為。

二、另就涉及潘姓男子個人資料部分,判決內容與事實不符,法院顯然未釐清事實真相,其認事用法顯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本所對此甚感遺憾。

三、本所將代理王大陸先生提出上訴,堅決依法維護其自身權益與名譽。

四、期盼大眾於案件尚未確定前,能持續以理性客觀之態度看待本案,以維護司法公正與當事人基本權益,感謝社會各界對本案之關注。

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敬上**

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針對王大陸個資法案之聲明。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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