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販賣恐判死!法務部拍板「依托咪酯」列一級毒品 吸食最重關5年
毒駕事故頻傳,更引發多人傷亡,法務部今(17)日下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將毒駕製造者的依托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到第一級毒品。經行政院公告依托咪酯為第一級毒品,持有依托咪酯最重處3年、吸食最重處5年;製造、運輸、販賣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將「依托咪酯酸」列管為毒品。
法務部召開第12屆第2次毒品審議委員會會議,依毒品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審議通過將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丁托咪酯、三氟依托咪酯、氟托咪酯、碳依托咪酯、甲氧羰基碳依托咪酯及烯丙基依托咪酯等9項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另為預防濫用造成社會危害,針對可合成為「依托咪酯」毒品之先驅物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及依托咪酯酸等2項物質,審議通過列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以加強管制。
此次審議結果,將使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之刑責全面提高,其中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最重可處死刑。法務部將加速後續法制作業期程,以陳報行政院公告。若經行政院公告為第1級毒品後,依托咪酯將與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同列第1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若製造、運輸、販賣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推薦閱讀)65歲長輩注意!1縣市敬老卡傳史詩升級 點數加碼、超商可用,二代卡怎申請?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1級毒品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引誘他人施用第1級毒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轉讓第1級毒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1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1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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